「政府打造虛擬代言人 要年輕可愛身材好」國發會提點子平台提案 引爆歧視爭議

2017-02-1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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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捷運2014年創造高捷少女「小穹」,創造不小的話題和商機。(取自小穹形象歌曲「下一站.與你」影片)

高雄捷運2014年創造高捷少女「小穹」,創造不小的話題和商機。(取自小穹形象歌曲「下一站.與你」影片)

如果全台每個縣市都有虛擬女偶像代言人,你會成為粉絲嗎?上個月有民眾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提案,提議中央政府應該與各縣市合作、創造一名虛擬女代言人,這位代言人應設定為16歲、不須裸露但要可愛及美麗,身材比例不能太差,後續再為這個代言人量身打造漫畫及動畫、或其他周邊商品,期望能藉此提升台灣軟實力,也為各縣市創造宅男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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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Jian-Rong Liao在提案內容裡寫道,高雄捷運2014年創造高捷少女「小穹」,創造不小的話題和商機,因此政府應該考慮把這樣的計畫擴及全台,要各縣市都推出類似虛擬女偶像角色。提議者認為,這些虛擬偶像除了年齡、外表必須有所限制,配音員也必須由「年輕及品行良好」的小模或學生擔任,才能整合虛實,擴大創造素人明星。偶像出現後,可以透過短篇漫畫、微動畫、周邊產品及遊戲等為縣市宣傳,未來還能創造周邊角色、甚至讓全部「美少女」成為好友,讓各縣市能團結合作。

計畫恐有性別及外表歧視疑慮

這份1月4日提出、6日通過檢核放上平台的提案,目前雖然只有9個人附議、離政府必須正式回應的門檻還差4991個附議人數,但由於國發會在提案通過檢核時就會先知會相關部會,一場皮球大戰也已提早開打。據了解,一份為了釐清誰可能要負責「台灣虛擬女明星計畫」的公文,就已在經濟部工業局和文化部間來回不下數十次,兩邊都說不準誰才會是可能要負責推動虛擬女偶像的單位。

兩部會「閃躲」的原因,除了不確定是否是自己的權責範圍;更是考量整份計畫中充斥對女性的刻板想像,都已在《性別平等工作法》觸法邊緣。好比計畫明訂角色必須是女性、16歲、身材比例不能太差,且配音員也要限制年齡及性別,都有性別及外表歧視疑慮。官員也因此私下抱怨:「難道國發會都不用對提案把關一下嗎?」

事實上,在國發會建置「提點子」平台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中,第五點有明訂若提案內容涉及種族、宗教及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則國發會有權隱藏提議申請。被問及虛擬女偶像計畫是否有涉及歧視,國發會資訊處副處長莊明芬認為「應該沒有」,「因為這個計畫講的是虛擬人物。」

婦團:虛擬人物是人設計的 背後就代表了歧視

「虛擬人物都是人設計的,人如果做了這個決定,背後就代表了歧視!」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指出,所謂代言就是一種現身,若限定代言者的性別、年齡、外貌甚至聲音,隨之傳達的訊息就是「只有這樣的女性才上得了檯面。」然而如此對女性的想像過於單一,所有外貌、聲音的要求更可能為女性帶來無形的壓力,讓人覺得若年紀大或不可愛就上不了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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