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少年發文關7天 求刑事賠償7元

2013-11-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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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張家川少年楊輝。(圖片來源:取自網路)

甘肅張家川少年楊輝。(圖片來源:取自網路)

中國甘肅張家川一名16歲少年楊輝,今年9月因為質疑警方偵辦一起命案有疑點,在微博上發文討論,卻被警方帶走拘留7天,期間還遭到毆打。現在他的父親與律師出面,要向涉嫌刑訊逼供的警方提告,對公安局求償象徵性刑事賠償人民幣7元,並申請行政復議,要求撤銷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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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張家川鎮一名開設KTV的男子陳屍街頭,警方以墜樓身亡迅速結案,但當地居民懷疑死因有疑,舉行示威,要求警方重啟調查。

楊輝在微博討論此案,他稱警方在男子死後3天完全沒有任何解釋,媒體也沒報導,他的微博發文被轉發500多次,當時中國政府公布新的司法條例,規定網上「不實之詞」被點擊5000次以上,或是轉發500次以上,即可構成誹謗罪,情節嚴重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

楊輝在9月17日被張家川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進行刑事拘留,被稱為「500轉刑拘第一案」。但7天後楊輝獲釋,警方宣稱撤銷刑事案件,僅對他行政拘留7日,理由是楊輝未成年,且在歸案後悔罪。

楊輝接受北京《京華時報》採訪時表示,當天他從學校被警方帶走,警方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他被帶進審訊室,遭多人搧耳光、腳踢、抓頭髮,獲釋之後,「學校方面多次跟我爸打電話,說能私了就私了」,不過公安局否認毆打楊輝。

楊輝的父親楊牛胡表示,堅持認為孩子發帖無罪。「孩子關了7天,我們只要賠7塊錢,並要求賠禮道歉。」

楊輝的律師游飛翥認為,不管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都不合法,「楊輝沒有編造虛假信息,也沒有擾亂社會秩序……有罪無罪應該由法院裁決,不是公安機關說了就可以定的。他根本沒犯罪,也沒被定罪,怎麼能說是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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