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務機關可以做到檢舉保密嗎?」郭正亮:金控揭弊者面臨「吹哨人的僵局」

2019-05-0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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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官員之前發生洩露檢舉人的事件,綠委郭正亮質疑「台灣公務機關可以做到檢舉保密嗎?」直言金控揭弊者面臨「吹哨人的僵局」。圖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資料照,顏麟宇攝)

金管會官員之前發生洩露檢舉人的事件,綠委郭正亮質疑「台灣公務機關可以做到檢舉保密嗎?」直言金控揭弊者面臨「吹哨人的僵局」。圖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灣公私部門弊端層出不窮,法律體系亟待建立「內部吹哨者」制度,前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特別針對《空氣污染防制法》等法案,訂定「吹哨者條款」,環保署也在今年初預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行為揭弊者法律扶助辦法》,提供吹哨者法律扶助。不過,先前因為舉發永豐金內控弊端的內部經理人,向金管會告發後,金管會官員竟然將訊息轉達永豐金高層,導致內部揭弊者進退維谷,民進黨立委郭正亮就在立法院財委會當面質問金管會,「台灣公務機關可以做到檢舉保密嗎?」直言台灣金控揭弊者面臨「吹哨人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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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長期以來,對於揭弊者缺乏保障,即便去年中《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通過,增訂「吹哨者保護條款」,要求公民營機構不得針對主動舉報污染的內部員工,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之處分。在此之前,金管會也在去年公告《金控及銀行業內控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建立檢舉制度,並且對檢舉人提供身分資料之保密,不得因所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予以解僱、解任、降調、減薪等不利處分。

至於勞資雙方最普遍揭弊案件,是涉及到勞動權益的檢舉案,在《揭弊者保護法》立法前,《勞動基準法》已明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類似的規定,在《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也有相關規定。

舉報永豐金 銀行局竟洩露檢舉人

然而,台灣公務機關的檢舉保密能力卻頗令人擔心。先前永豐金爆發鼎興牙材超貸事件,當時經理人張晉源發現,鼎興牙材負責人和永豐金大股東何壽川家族係內部關係人,因此主動向銀行局通報;沒想到銀行局居然將檢舉內容告知永豐金大股東。後來,永豐金證券經理人王幗英,向媒體爆料永豐金旗下位於香港的永豐金證券(亞洲)重押輝山乳業股票,導致公司蒙受損失,甚至因此遭到永豐金停職處分。

類似的事件,也發生在台鐵去年10月普悠瑪出軌事故,當時台鐵司機員對外爆料,普悠瑪的主風泵異常,相關訊息經立委黃國昌揭露後,相關人員竟然接到公司的「封口」指示。

郭正亮:吹哨者的僵局對吹哨者和雇主都不利

郭正亮先前針對吹哨者條款質詢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郭正亮表示,所謂吹哨者條款,就是公務機關要對檢舉內容要保密,檢舉人的工作權要獲得保障,「但是台灣可以做到檢舉保密嗎?」他批評,金管會訂定的辦法叫做「吹哨人的僵局」,內部檢舉人要求工作權保障,但在檢舉內容曝光後,吹哨者與公司之間產生內部矛盾,長官對於吹哨者也不信任,讓檢舉人上班相當痛苦,離職金又談不攏,結果就是僵在那裡,每天到公司上班不知道要幹嘛,領乾薪卻度日如年。

郭正亮表示,吹哨者的僵局不僅對於吹哨者本身不利,雇主本身也有可能受害,吹哨者在敵意的工作環境下,也有可能結合市場派攻擊公司派,成為公司內奸,公司卻無法處理,台灣已經有這種案例。

顧立雄當時表示,他過去擔任律師曾承辦類似案件,企業吹哨者的處境永遠是艱難的,金管會能夠做的,就是法規上、政策上要求相關機構善待吹哨者。從監理者的角度,金管會只能要求企業不得對吹哨者不公平對待,但吹哨者一旦揭弊,就與公司處於不好狀況,對於這樣的僵局,金管會想不出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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