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提前把存款分給孩子,沒想到免稅額算錯,竟要補繳數十萬元贈與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公布一起真實案例,一名父親在同一年內,分別送給3名子女各244萬元,以為每個孩子收到的金額都沒有超過贈與稅免稅額,因此沒有申報,結果被國稅局查獲,除了補徵48.8萬元贈與稅,還遭到裁罰。原來,贈與稅244萬元免稅額不是每個孩子各有一份,而是按照送錢的人計算,即使分別贈與不同子女,同一年度的金額仍須合併計算。
爸爸送3名子女各244萬元,國稅局查獲補稅48.8萬元還挨罰
根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26年9月14日公布的案例,一名父親在2025年1月10日先贈與長子現金244萬元,接著於5月20日贈與次子244萬元,同年10月15日又贈與女兒244萬元,全年合計送出732萬元。這名父親原本認為,既然每個孩子收到的金額都沒有超過244萬元,應該符合贈與稅免稅規定,因此3次贈與均未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然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內,不管贈與多少次、送給幾名子女,全年都只能減除一次244萬元免稅額。國稅局查核後認定,這名父親全年贈與732萬元,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應課稅的贈與淨額為488萬元,適用10%稅率,最後被補徵48.8萬元贈與稅,計算方式為(732萬元-244萬元)×10%=48.8萬元。由於未依規定申報,國稅局另外處以罰鍰,但未公布實際罰鍰金額。

2026贈與稅244萬元怎麼算?不是每個孩子都有一份免稅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2026年贈與稅免稅額維持每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假設爸爸今年送給大兒子100萬元、二兒子100萬元,再送女兒44萬元,全年合計剛好244萬元,若沒有其他應計入贈與總額的財產,原則上不會產生贈與稅。
但如果爸爸送給3名子女各100萬元,全年就會累計300萬元。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在沒有其他扣除額的情況下,超出的56萬元適用10%稅率,應繳納5.6萬元贈與稅。即使分成好幾次匯款,也不會讓免稅額重新計算。依2026年現行規定,贈與淨額在2,811萬元以下適用10%稅率,超過門檻的部分則依規定適用15%或20%的累進稅率,並非所有贈與案件都只按10%計稅。
爸爸、媽媽各送244萬元可以嗎?一年合計488萬元免贈與稅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父親與母親是不同的贈與人,可以各自運用每年244萬元免稅額,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子女。假設爸爸、媽媽各自送給孩子244萬元,只要贈與事實及資金來源符合規定,且當年度沒有其他使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的情況,兩人同一年合計可贈與488萬元而免繳贈與稅。即使家中只有一名孩子,也能分別接受父母的贈與。

不過,實際由誰出資、誰是贈與人,仍須能夠說明。倘若資金實際上來自父親,卻只是透過母親帳戶轉給孩子,不能僅憑匯款帳戶的姓名,就認定可以分別使用兩人的免稅額。此外,免稅額以年度計算,假設父親2026年已贈與子女244萬元,2027年仍可依當年度適用的免稅額再次安排贈與。
贈與稅超過244萬元何時申報?國稅局提醒30天期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贈與他人的應計入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原則上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這起案例來看,父親5月20日第二次贈與後,全年金額已累計488萬元,超過免稅額,因此應在該次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申報,不能等到年底才處理。
同年10月15日,父親又贈與女兒244萬元,也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申報。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5條規定,同一贈與人在一年內有兩次以上應申報納稅的贈與行為,後一次申報時,須將先前各次贈與事實及納稅情形合併列報。至於稅額計算,則依第19條及相關規定,將全年贈與合併計算後,再減除同年度以前各次應納贈與稅額及可扣抵稅額,避免重複計稅。如果全年贈與總額在免稅額以內,原則上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不過,若涉及財產產權移轉登記,需要取得贈與稅免稅證明書,即使沒有超過免稅額,仍須依規定辦理申報。
父母贈與子女現金後,還需要注意什麼?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父母將現金贈與子女後,若子女實際取得並自行運用這筆資金投資或置產,後續產生的孳息與投資收益,原則上歸子女所有,不會因為最初資金來自父母,就再次被認定為父母贈與。
親子間若有大筆資金往來,保留匯款紀錄、存摺資料及相關贈與證明,有助於日後釐清財產來源。尤其父母分別贈與子女現金時,除了確認每人的年度贈與總額,也應讓實際出資情形與金流紀錄一致,避免日後因資金來源不明而產生稅務爭議。 (相關報導: 贈與小孩沒超過244萬元,被課14萬稅金!國稅局曝「沒注意1細節」直接連補帶罰 | 更多文章 )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免稅額用錯了,小心贈與稅找上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5年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減除免稅額244萬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善用免稅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贈與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9條、第22條、第24條、第25條。
本文內容依財政部及各區國稅局公開資料與現行法規整理,僅供一般稅務資訊參考,不構成個別稅務或法律建議。實際課稅認定、申報義務及適用規定,仍應以個案事實、最新法令及主管稽徵機關核定結果為準,如有疑義,建議洽詢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