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衛福部長石崇良指出,日前三讀通過的《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可能影響約6.6萬名長者。修法原本要讓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由中央補助健保費,卻同時刪除針對無力負擔者的部分醫療費補助規定。《社會救助法》雖有保障,卻未必涵蓋所有人。擴大福利卻可能讓弱勢長者少了保障,這樣的修法,我實在不敢苟同。
我支持照顧長者,但年滿65歲、所得稅率未達20%,不代表真的付不起健保費。有些人退休後沒薪水,卻有存款;也有年輕人一邊上學一邊打工,生活仍吃緊。用年齡和所得稅率來決定大範圍補助,真的能把錢花在最需要的人身上嗎?
支持者認為,中央代繳保費不會讓健保基金少收,這點有道理。但政府預算仍有限,每年近四百億元的支出,也值得問清楚財源與長期影響。世代公平不是年輕人不願意照顧老人,而是每一代都需要合理分配資源。
更讓我在意的是,約6.6萬人可能受影響,代表現有制度並不一定能接住所有人。原本負擔不起醫療費的人,能否得到其他協助?立法者應先把這件事說清楚,而不是只宣傳新增多少人受惠。
希望立法院檢討補助門檻、補足弱勢醫療保障,並公開說明財源。照顧長者,也要顧及其他世代。 (相關報導: 公教退休金2年溢扣差額確定不補?她列卓榮泰「賴帳清單」:最近又添一條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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