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胡錦濤會想要徹底抹除《零八憲章》的痕跡,卻又在重要會議上拐彎抹角評論它?從該憲章出現那一天起,《零八憲章》和「劉曉波」這兩個名詞就被禁止出現在中國所有媒體;然後,最高層真的發表看法時,係透過「邪路」這個暗語來表達。為何不說出該憲章的名字、予以譴責、公開解釋它哪裡不對?這個決定反映了中共政權裡一個需要小心拿捏的平衡,也就是說既需要百分之百駁斥該憲章,又同樣重要的需要防止公眾看到它。過去幾次的經驗已讓黨學到,譴責「資產階級」事物時,一旦透露的細節夠多,讓讀者因此覺得被譴責的事物吸引人,這樣的譴責反倒會招來反效果。一九八七年,在黨的宣傳人員做出一本引用方勵之「錯誤」言論的小書,並將該書發送到中國各地後——並且因為宣傳人員這一作為——他反倒因為提倡民主而聲名大噪,廣受景仰。如果中國人民能看到《零八憲章》,或許會喜歡它。當局決定抹掉它,而非辯駁它,此舉表明他們知道這個無可反駁。
官方禁止提到這個憲章,但有個機構大咧咧無視此禁令:名叫「烏有之鄉」的毛澤東思想網站。這個網站以其強勢鮮明主張中國應重拾階級鬥爭、無產階級革命之路而著稱。「烏有之鄉」是否和最高當局有關聯,不得而知,但它的確員工人數眾多,而且它敢於違反此禁令,讓人覺得它至少得到某種程度的政治支持。在該網站看來,《零八憲章》是「資產階級的瘋狂攻擊」,「抹黑社會主義」;該憲章得到西方意在促成中國「和平演變」、「分裂中國」的「敵對勢力」支持,本身是個「顏色革命宣言」。該憲章的諸位領導人是「應依法嚴懲」的叛徒。這些抨擊完全未引述該憲章的內容。
整個一月上旬,這個憲章變成愈來愈危險的話題,但還是有人在連署。官方的網路過濾機制把《零八憲章》這四個字,加進其所追蹤且往往刪除的「敏感」話語之列。人們利用近乎同音的詞,例如與「憲章」發音近似的「縣長」,規避過濾機制。
對有心追求民主的人來說,是否要簽署此憲章成了需要用心考慮的問題。簽了,就是跨過界線,加入一個公開挑明追求自由的團體。那讓簽署者心情大好,從某個角度說,那確立了人的歸屬,有點像受洗。但此舉也帶來顯而易見的危險。當時網路上,關於簽還是不簽,討論熱烈。一月八日,即此憲章出現一個月後,海外網站的連署人數達到六六三九人。那個數字不能算是確切的支持人數,因為有些有意簽署者上不了該網站,某些人並非真心支持,而是政府所派來,要把連署名單搞臭的人(網站員工花了些時間刪除掉這些人)。
在這期間,劉曉波的下落和狀況依舊不明。國內外要求政府清楚交代的呼聲,政府充耳不聞。當局的確允許劉霞於一月一日元旦去見他,但不在他遭拘禁的地方見。他們把她和他分別載到北京北郊的小湯山會議中心。兩夫妻共進了一頓飯,然後被分別載回來處。劉曉波無法告訴劉霞他的拘禁處,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轉移過程中他被蒙住眼睛,只能說那個地方離會面地不是很遠。他說房間類似飯店房間,但只有一個燈泡,除了浴廁裡有個小窗,沒有別的窗子。劉霞告訴朋友,她看到他時,他因為曬不到太陽臉色蒼白。他說他整天被關在裡面,睡不好。每天早上——有時整天——當局問他話。沒有電視,他不准讀書報,不准出房間,因此,為了鍛鍊身子,他每天來回輕快踱步三個小時,就像籠裡的老虎。
劉曉波的友人和同事推測那個房間大概在某個用來懲戒貪官的「雙規」看守所裡(雙規是「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做出說明」的簡稱) 。這類拘留所建立在「相信黨」上,而非建立在法律上,因此在法律管轄之外運作。遭雙規者不能聘律師,無緣走司法程序(二○一二年,雙規正式納入法律)。
在小湯山會面時,警察告訴劉霞,劉曉波處於被警方「監視居住」的狀態。根據法律規定,那最長可達六個月,就他來說,就是至二○○九年六月八日,也就是極敏感的六月四日天安門事件週年過了四天後。警方未解釋為何監視居住地不公開。
劉曉波遭關押頭幾天,不准有筆、紙或書。劉霞拿來一些書,託警察轉交,警察把書交還。對劉霞的全天候監視也變得更緊。警察攔住所有訪客,要他們出示身分證並登記。這些手續旨在讓有意來訪者打退堂鼓,而且管用,但並非總是管用。與劉霞交情較好的人,無視恐嚇,頻頻前去看她,邀她出外用餐,藉此表達對她的不離不棄。劉霞堅持要外出時,警方同意,但要她和他們同搭警車去。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捷克團體「貧困的人」(People in Need)將其一年一度的「人與人獎」(Homo Homini Prize)授予劉曉波,以表彰他捍衛人權。這項聲明讚許劉曉波等《零八憲章》的簽署人對在中國和平提倡民主的貢獻。瓦茨拉夫.哈維爾在布拉格主持頒獎儀式,《零八憲章》的三名最早的簽署人——徐友漁、莫少平、崔衛平——出席代劉曉波領獎。隔天,哈維爾邀這三人到他辦公室,仔細詢問該憲章遭打壓後他們的狀況,講述了自己的奮鬥過往以資鼓勵。
三月中旬,中共政權內部想必發生了什麼不為外界所知的事,因為加諸劉曉波和劉霞的壓力不知為何減輕。劉霞獲准於三月二十日破例探望劉曉波,而且這次可以帶書給他。她給他帶去卡夫卡的書。
五月,六四屠殺週年逼近時,劉曉波的友人覺得特別需要有所作為。許多人懷疑當局仍拘禁他,係因為知道他要在六月四日公開示威的計畫,以及他要提名「天安門母親」角逐諾貝爾和平獎的意圖。由於劉曉波無法與外界接觸,他的友人覺得特別需要紀念六四,於是決定在二○○九年五月十日在北京辦一場以六四民主運動為題的研討會,有郝建、徐友漁、崔衛平、周舵、滕彪、秦暉、徐曉、梁曉燕和另外十二人出席。警方隨之特別關注出席該會的每個人。有些人被請去喝茶,有些人被叫去派出所,有些人遭軟禁。緊鄰六四的前後那些天,警方加強對所有「不同政見者」(中共政權對異議人士的委婉稱呼)的施壓。
「監視居住」六月八日就要期滿,但到了那天,儘管六四已過,劉曉波依舊遭羈押。劉霞只獲告知,她丈夫的監視居住已「展期」。此後直到六月二十四日早上十一點,她才再接到消息。那時,警方交給她「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劉曉波通知書」(在中共政權的正規用語裡,至目前為止所做的不是「逮捕」,而只是監視)。該文件寫道,「劉曉波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准,於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十一時由本局執行逮捕,現拘押在北京市看守所」。中共政權未在六月八日「監視居住」期滿時,反倒等到六月二十三日,才正式逮捕,原因不明。友人猜測可能是為了在六四這個令人憂慮的日子過了更久後才啟動逮捕程序。只有兩點可以確定,即必須有逮捕的理由,以及中共政權不想發布此事。至少劉霞這時知道丈夫人在哪裡。她再度能給他帶去書、日常用品、零花錢。
當局通知劉霞,莫少平不能再擔任劉曉波的律師,因為莫少平已簽署《零八憲章》。莫少平表示,以表達政治看法為理由剝奪律師的辯護資格,缺乏法律依據。爭辯無效。莫少平不死心,指派他在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較資淺同事尚寶軍、丁錫奎負責劉曉波的案子。
劉曉波遭正式逮捕,國營媒體禁止提他的規定隨之撤銷,改成可以提到他、但必須以規定的方式提。六月二十四日,新華社的每日新聞簡報刊出上級所指示的文稿:
「近些年劉曉波使用造謠、誹謗等手段,欲煽動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刑法,並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北京市公安機關已依法予以起訴,六月二十三日,在相關檢察機關同意下劉曉波被捕。初步查明劉曉波對公安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六月二十六日,尚寶軍和丁錫奎獲准到看守所探望劉曉波。自二○○八年十二月八日被羈押以來,這是他第一次獲准會見律師。但係隔著玻璃牆「會面」,雙方透過話筒談了約四十分鐘。劉曉波似乎精神尚可。他說,比起先前他被拘禁的祕密地點,情況比較好。至少房間有窗子。他有四個室友,因此,比較不怕無聊,而且他每天能放風半小時。
他問他的律師,是否有其他人因《零八憲章》活動被捕。他們答以沒有時,他似乎鬆了口氣,而據這兩位律師的說法,他告訴他們,「如果需要追究,他願意承擔責任,並希望不要追究或牽連其他人。」在獄中,面對凶險的未來,他願意為了保護別人的自由而犧牲自己的自由。他的友人注意到這點,憶起他很晚才加入《零八憲章》計畫,覺得這點特別令人欽佩。
兩律師問他新華社說他已供認不諱一事,劉曉波說,沒錯,他已承認那些文章是他所寫。政府以模稜兩可的心態使用「供認不諱」一詞,這種似是而非的謬論,他是否在意?他說他在意,但這是一貫伎倆。至少有些人會看清這把戲,不會被騙。
兩律師離開前表示要為劉曉波提交保釋書,儘管心知獲准的機率極低。劉曉波同意。一週後,通知下來,申請遭駁回。
劉曉波下次會見他的律師是七月二十二日。他告訴他們,自上次會見以來,他每天受到密集訊問,只有週六日例外。訊問的重點從《零八憲章》漸漸轉移到劉曉波先前所寫的文章。他們要他概述他的想法和該想法如何演變出來。他認為他的想法「與眾不同之處」為何?他說民間「自下而上的改變」是何意思?諸如此類的問題。劉曉波從不是會退縮的人,耐心向訊問他的人解釋他的分析。與此同時,他覺得他們轉移關注的重點,情況不妙。他們為何挖他過去的事,而且挖得更深?逮捕他後,他們猛找理由,從他們的結論往回找根據,這事透著古怪。他的下場似已注定。 (相關報導: 一篇文章換來11年有期徒刑,劉曉波如何參與《零八憲章》? | 更多文章 )

*作者林培瑞(Perry Link),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系榮休教授,現任教於加州大學河濱分校;吳大志(Wu Dazhi),劉曉波長年友人。本文選自兩人合著之《我沒有敵人:劉曉波的生平與遺產》(印刻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