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在性別平等倡議組織跟團體期待印度司法體系性別失衡的情況可以藉由女性法官獲薦擔任最高法院法官之下,獲最高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推薦並被任命的兩位新任法官皆為男性,引發印度最高法院律師協會(Supreme Court Bar Association)發表強烈聲明抗議。
性別不平等一直是印度發展面臨的挑戰,也是廣受批評的地方,儘管就政治賦權而言,印度國會在前(2023)年六月通過女性席次保障法案,這項法案要求國會下議院、德里議會跟全國各邦議會必須保留三分之一的席次給女性,以期為更多女性提供參與政治的機會,提高女性在國會的政治代表性。
2021年,由34名法官組成的最高法院中,有4位是女性法官,是印度最高法院有史以來女性法官比例最高的時刻。隨著其中三位退休,迄今沒有任命任何女性法官,使得最高法院目前僅剩1名女性法官,成了名符其實的「男人俱樂部」,也讓印度最高法院法官的性別失衡問題再度受到重視。
如同多數的政治體系與政府單位,印度的司法體系長期以來皆由男性主導。獨立之前,Anna Chandi於1937年成為印度首位高等法院女法官,就司法體系的性別平等與公正來說,的確深具歷史意義,代表著既有傳統性別結構被打破的可能,也提供印度女性追求專業職涯的榜樣。但印度最高法院自1950年設立以來,歷經39年的時間,直到1989年才任命首位女性法官Fathima Beevi。
根據(2024)相關統計資料,印度自1947年獨立以來,共計任命276名最高法院法官,其中女性法官僅有11名,約佔4%,而僅有1名女性法官,已經夠低的佔比降為3%。此外,印度各邦與中央直轄區共計25個高等法院、719名法官當中,女性法官共有96名,佔比約13.76%,其中曼尼普爾(Manipur)、帕特納(Patna)、特里普拉(Tripura)等邦的高等法院,完全沒有女性法官。
在最高法院有兩個法官空缺且僅剩一位女性法官的情況之下,印度許多關注性別平等議題的組織與個人期待,由首席法官跟4位最資深法官所組成的最高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將會利用這個推薦的機會來矯正最高法院嚴重的性別失衡現象,但最終確定由兩位原任高等法院的男性法官擔任。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孟買跟安拉哈巴德邦(Allahabad)的高等法院新任法官的任命上,獲任跟推薦的候選人中的女性分別為7%跟19%。
司法體系中包括各地最高法院跟高等法院女性低度代表(low representation of women)的情況,引發印度最高法院律師協會發表強烈聲明,對此表示極度失望跟嚴重關切。該協會理事長Vikas Singh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在區法院及其下級法院中,女性法官約佔40%,她們都是通過筆試與面試的表現優異者,因而錄取擔任法官,但在由遴選委員會推薦的高等與最高法院中,女性法官僅佔10%。女性法官在較低層級跟較高層級法院中佔比約30%的落差,遴選委員會顯然是關鍵因素。
確保司法體系中的性別平等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司法在社會中扮演重要角色,法官透過司法判決來表達他們對法律的詮釋跟應用。也因此,司法體系中特別是最高法院女性法官的低度代表,極有可能讓判決缺乏女性視角,且對性別相關議題不具適當的敏感性,因而可能作出偏差的判決,進而複製社會中原已存在的性別關係的結構性不平等。最高法院再度成為「男性俱樂部」,對於印度實踐性別平等與正義來可說是倒退的一步。
*作者為臺灣印度研究協會理事 (相關報導: 魏玫娟觀點:印度邁向「製造大國」的挑戰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