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交保案,北院更裁合議庭還是裁決讓柯文哲、應曉廾丈「過關」─維持原交保金裁定交保,並都限制住居所、出境、出海8月,及均應遵守除了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北院完整地回應高院的發回更審裁決,也讓這場北檢「無限抗告」戲碼終於告一段落。
回顧走出北院的柯文哲,戴著電子腳,向不棄不離的小草們發言,請年輕世代要用正面看待他的事件,至於他的事件柯P將之定位為「冤獄」,他告訴世人北檢是如何在一年多搜不出任何金流來證明京華城的貪凟案,更可笑的北檢請來的證人幾乎都表示他們都是依法行政,更沒有上面的交代,北檢自認為是市政、都計專家,硬咬柯P就是違法貪凟。換言之,除了冤獄之外,羈押禁見他的事件根本就是政治迫害,柯P特別指出這場政治迫害大戲就是民進黨賴主席等人炮製的,而大罷免大失敗,32比0,檢察官就是落敗的重要因素,他認為賴應該為治國四分五裂負責!
終於看見陽光的柯P,在看守所內有機會看到了台灣另一面,九位獄友有人健保卡是零元,但看診需要掛號費170元,他們沒有錢付。四位獄友是車手,他想到了韓國瑜說過「莫忘世上苦人多」,國家弄成這個樣子,柯P希望賴清德好好想一想!
不論此時讓柯P交保是不是賴清德的政治精算,或者民進黨想表現行政不會干預司法,賴在向律師表示,「讓民眾瞭解,不管是檢察官偵辦案件或法官審判案件,都本於專業獨立自主,行政干預司法的時代已經過去了」,點出了執政黨的口是心非。因為如果真如賴所說行政沒有干預司法,那麼為何柯P在北檢起訴之後無法被釋放,依法讓法院來接手審理?北檢強勢要求地院同意續押,地院不能駁回,縱容北檢「押人取供」,院檢沒有受到「上級命令」「上級壓力」才怪!
偵辦京華城案期間,還有鏡周刊可以完整披露偵辦內容,北檢甚至還拿媒體報導內容來質問柯P與相關證人,這一年來,鏡周刊被戲為「鏡檢」,請問記者的資料來源,真的是記者自己深入調查與採訪而發展出來?還是北檢有人「洩密」,讓記者可以有話去發展與案情有關的故事或細節?若是前者周刊記者真的神通廣大,比北檢還厲害,北檢還要靠媒體來幫忙辦案,如此北檢真的夠專業嗎?若是後者,北檢查不出洩密者,如何客觀公正辦案呢?最麻煩的是檢方強調「偵查不公開」,所有柯P與相關涉案人都不能外說話,但是北檢卻可以讓偵查內容「大公開」,嚴重違反檢方辦案應堅守的原則,為何司法體系沒有人糾正,北檢內部更沒有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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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的抗議與批判之言才說完,北檢與總統府馬上針對柯P,分別提出抗告與澄清,民進黨與司法體制動作如此之快與之大,顯現出綠營真的很「害怕」阿北的登高一呼,更在意阿北不但吸走更多年輕世代,更會成為2026地方大選與2028總統大選產生新的變數,這讓在大罷免大失敗的綠營更加緊張與不安!綠營側翼當然要發動更多對阿北的攻訐,就像四叉貓的「嘻嘻」,朝諷柯P見不到老父最後一面,馬上引爆網路上的新攻防。而今北檢再度抗告成功,柯P交保再生變數,想要藉讓柯P交保來轉移他在大罷免大失敗的政治責任,讓民眾的視線與討論議題都轉到柯P身上。
問題是柯P就是滿血回歸,讓綠營益發覺得若再任柯P快意發言,不知會造成多大的政治風暴,對民進黨來說這樣的發展是絕對不利2026與2028的大選與其坐任柯P交保後大爆炸,不如讓柯P再度羈押,好封他的嘴與封殺柯P新旋風。問題是若是再羈押柯P,極有可能引爆民眾黨與小草們的抗議不公情緒,這樣的「行政干預司法」的操作,不但無法拉抬民調日益低落的賴清德,反而會激發民眾黨上下與小草們「對抗司法不公」的決心與行動,這樣的激烈朝野對抗,真的不利朝野和解與面對川普的關戰風暴啊!
最諷刺的還是賴清德「行政干預司法的時代已經結束了!」聲音甫落,北檢抗告柯文哲交保在高院裁決成功,發回地院重審。在同日民進黨市議員陳怡君涉貪案則在高院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之決定,准以100萬交保。讓人疑惑的是陳怡君的「罪證」金流明確,而柯P的京華城金流查了一年多全部查不出來,但是高院卻是前者可交保,柯P則發回更審,司法講「實證」,有罪證者可交保,查不罪證者卻無法獲得交保,這完全不符合司法正義原則、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高院法官卻是如此雙標,如何讓人心服?
高院對柯P的裁決理由,竟然完全複製與貼上北檢的兩大理由,然而北檢將京華城案與民眾黨政治獻金案混為一談,擺明就是非置柯P於看守所內的「居心」,理由十分牽強,卻還是被高院採納而援用,這樣不明事理、不負責的裁決,顯示出高院的承審法官根本就是看上面的意思而不是就事論是,更不是就事證來做出正確裁判,如此的司法運作,在過去一年多柯P的京華城案中一再演出,請問這不就是「行政干預司法」的最著名案件嗎?
高院如此判決,更助長了北檢「無限抗告」的聲勢,坐實了北檢就是「押人取供」,已經起訴了整個京華城案,卻還再羈押柯P,地院已經裁決柯P交保,意即回歸正常的司法程序,讓柯P與檢方各自舉證與準備未來在一審時的攻防,如今北檢又再抗告,只因柯P一交保即重批北檢與賴總統,話說得非常重,北檢馬上抗告,總統府則趕緊澄清,柯P所針對的就是「行政干預司法」是如此嚴重,高院不能跳出自己的高度與維護兩造的言論自由!完全沿用北檢的抗告理由,意味著承審法官根本就是不敢承擔司法公平公正的天職,讓自己脫責,再交由地院更審,由地院去擔責。如此高院就是在玩弄司法、浪費資源。讓人非常憂心啊!
好在9月15日北院打破了高院的雙標,也打北檢的「無限抗告」,受命法官許芳瑜訴訟指揮節奏得宜,庭審到中午12時05分結束許命柯、應暫待候審室時,不必使用戒具拘束。相對於前面的攻防,承審法官展現了對當事人的人權尊重,也讓無罪推定原則再度重現於我們方司法系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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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的京華城案是否涉及貪瀆或圖利,北檢既然起訴必然有其相關事證做為起訴的佐證,問題是將近一年來的北檢在最能一槍致命的金流事證上,找不到來龍去脈與相關的對價關係,既沒有明確事證來做為起訴的關鍵證據,讓北檢在攻防策略上,濫用了羈押與抗告,使得檢院之間在這一年來背負著很沉重的汙名----押人取供。
這個罪名之外,讓民眾更不屑的就是北檢違背「偵查不公開」原則,讓特定媒體不但公布了相關事證,還用媒體報導內容來詢問相關證人,想藉此突破證人與涉案者的心防,以利北檢在起訴書上可以合理完整地推斷「京華城案的犯罪流程與相關涉案人士關係」。這個「偵查大公開」策略嚴重地破壞北檢名聲,找到特定媒體的報導者,卻找不到北檢內部有洩密的管道,結果呢?讓北檢自己陷入不是「有意」洩密,就是無力偵辦內容洩密的「窘境」。
問題是北檢的偵辦策略在後續的重要證人說明與交叉詰問的過程中,出現了證人所言內容不約而同都「反證」北檢起訴內容是「有問題」的,這意味著什麼問題呢?一是北檢的偵辦方向與結果,很有可能是「先射箭再畫靶」,一則是北檢對於市政與都更作業流程不夠專業也了解不足。若是前者的話,北檢將在未來一審攻防中步步陷入自己法理推論上的矛盾,後者則有可能因為不夠了解市政與都更的作業流程而誤解造成誤判與冤案。
北檢的抗告當然有其認為的必要,相對地高院的判決中採用了北檢的理由,卻留下了一個伏筆就是柯P接觸對象中有其他案件的證人,這是北院首次交保案裁決中沒有說明清楚的地方,如今二次更裁時已補正了!相信這也會是一個很重要的司法案例。所以:
值得肯定的是北院扛下重責,不再讓行政干預司法,而就事論事,並且還原司法正常與公正的流程。讓民眾重拾對司法公正公平的信心。
其次,未來柯P一審時,既然京華城案涉及重大公共政策,應該開放直播,讓全民直接了解此案的檢辯攻防內容與共同尋找真相,還社會一個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