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身受專業科技電信網路金融詐騙,所面臨的「財損金額」之大!
由於,科技電信網路金融詐騙犯罪專業技術,日新月異,且進入AI深偽詐騙技術,一直領先政府各防制查緝的單位,政府及企業防制單位,永遠都在後面緊追!
而且,科技詐騙組織集團及龐大下游鍊的犯罪結構及再犯,都已經超越犯罪率第一名的毒品犯罪!
目前,比較能逮捕的,都是車手及出借金融帳戶者!能查緝到水房及上層組織,是非常少且不易!這些問題,已經嚴重且大到影響全民,都身處受詐騙的環境中,及嚴重破壞國家社會的「治安結構」和「金融秩序」,早已是到動搖國本的深度及層級了!
科技詐騙犯罪,就像病毒充斥在空氣中,一直在碰觸接觸每個人,只要一不小心,就落入詐騙的圈套,這是全民受害的問題,也嚴重損害政府保護人民免受身家財產損害的威信和信賴!
目前,政府對於科技詐騙的宣導防制查緝,雖然不餘遺力,投入龐大的資源,表面是把各部會都動起來,但實質的結構性都是各自為政、本位主義,當作配合做事但又不配合好,並沒法做到環環相扣、化整為零,一條龍的運作。甚至,很多部會的本位主義,都只是把防制科技詐騙的犯罪,當作是執政政府政策下的交差,認為那並不是自己部會的業務,不是自己的事,併認為那犯罪行為,應該都是警察機關要去防制查緝的事,就是你們警察得去設法抓人,甚至當警察機關是小媳婦,幾乎不太配合花人力資源策略,來配合支持警察機關做科技詐騙的防制查緝。導致警察機關在科技電信網路金融詐騙犯罪這一塊,有心乏力、力不從心,當然招架不住日溢龐大的科技詐騙結構鍊犯罪的防制查緝問題。
由於現行警察人力不足,科技電信網路金融詐騙,涉及政府相關部會的權利單位太廣,而警察機關層級又太低。
主管科技電信網路金融犯罪防制查緝的警察單位同仁,常現申請調職,無法調職則乾脆辦離職,該類單位已經疲勞到幾近面臨崩潰的危機!
目前政府反詐阻詐及宣導與查緝工作業務及重責,是濃縮集中到警政署下刑事警察局「預防科」和「警政署165」這兩個單位,為業務之主管單位。
警政署又是內政部底下的下級單位,刑事局預防科等於是院下的「部、署、局、科」的,比第四級還更低端單位,要扛一個已動搖國本的全國反詐業務,可想而知,當然扛不起。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下的「預防科」本是犯罪預防的內勤單位,單位小、職級低、人力短缺,遑不論單位裡,沒有查緝詐騙的刑事警察偵查兵力,連同龐大的宣導及活動都忙不過來,消化不了,怎有人力心力去做好全國的詐騙防制工作。
在制度上,預防科長職級職位,往上提升職務,才會到刑事局裡當外勤的刑事大隊長,再往上提升,才會外派到六都擔任刑大隊長乃至於分局長,職級真的權輕力微,工作表現的權利影響力渺小。
加上,單位層級又低,根本沒有協調跨單位及部會的權利和能力,甚至還常有機會被「吃冷飯、閉門羹」。
執政政府意圖傾全國之力,有心及付出成本,要解決科技電信網路金融詐騙,保護人民免於身家財產受詐害,怎不改善解決這個根本的問題! (相關報導: 台中一家五口命案「我們全家被詐騙了」!拖走3車抵押才13萬…沒錢還走上絕路 | 更多文章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主管全國科技電信網路金融詐騙犯罪防制查緝的警察機關單位,如不提升單位層級,賦予權利,給與人力編制,並將其與相關各部會串連起來,是要如何有力、有利、有效的做好、阻絕、解決科技電信網路金融詐騙犯罪防制查緝的工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