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董夫妻出手相救,卻在學校停辦後陷入借貸攻防。明道大學財困時,董事長與妻子提供逾億元資金協助營運,學校卻主張這筆錢不是借款不願還錢。近日法院則認定雙方存有借貸關係,判校方應償還1.15億元,揭開私校財務與責任邊界的模糊地帶。
校董夫婦借1.15億救校仍撐不住
2021年明道大學面臨財務危機,董事會決議由董事長李超群與妻子提供資金協助校務運作。兩人分別於同年匯款7500萬元與4000萬元至學校帳戶,合計1億1500萬元。根據法院審理發現,當時雙方曾約定,該款項為無息、無明確還款期限,但須等學校年度決算盈餘達5000萬元並經教育部核准後,啟動償還。
然而,明道大學於2023年7月正式退場,校務清算程序展開。李超群夫婦認為校方應履行還款義務,依法提起返還之訴,並要求參與清算分配。
校方辯稱屬「職責支援」 雙方針對法律性質各執一詞
面對訴訟,明道學校財團法人主張該筆資金屬於董事基於職務提供的支援性金援,並非借貸行為。校方指出,款項未依「私校融資作業要點」報教育部核備,雙方也未簽署正式借貸契約,應認為屬「默示捐贈」。
校方強調,董事在學校存續危機中本就有籌措資金之義務,李氏夫婦如今請求償還,與當時初衷背離。然而原告則提出2021年董事會會議紀錄及對教育部之來函,證實校方曾認定該筆款項為「長期借款」,並記載於財報中。
法院認定借貸成立 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須負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期間,法官審酌雙方提供之資料與帳務處理方式,認為李氏夫婦與學校之間確實存在「消費借貸法律關係」。判決指出,雖然借款未報備教育部,但不影響其契約效力。校方將該筆資金列為「長期借款」的財務處理,亦為關鍵證據之一。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須償還李超群與楊月秀1億1500萬元及自借款日起所生利息。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相關報導: 大學申請入學最慘科系出爐!1類科系缺額率破3成,不是外語文史哲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