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榮的爸爸生前非常細心,早早就立好遺囑——把市值3000萬的透天厝指定給長子阿榮,姐姐與妹妹則分配現金與股票,剛好符合特留分,各有所歸。
遺囑內容寫得一清二楚,阿榮心想:「這樣應該萬無一失了吧?」
結果,他拿著遺囑和完稅資料去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時,卻被告知:「你爸雖然有立遺囑,但裡面沒指定遺囑執行人喔!」、「還需要你姐姐和妹妹的戶籍謄本、身分證、印鑑章同意才行!」
阿榮當場傻眼:「都說好房子給我了,為什麼還要其他人點頭?」
你以為有遺囑就萬事OK?其實,還少了「最關鍵的一條」!
「有效遺囑」+「遺囑執行人」+「完稅證明」=遺產才能順利過戶!
只要具備這三件事,遺囑執行人就能單獨辦理不動產過戶,不需蒐集其他繼承人資料,不怕有人不配合或拖延。
但遺囑裡少了遺囑執行人,整個流程就會卡關。再完美的安排,沒有人執行,都是白搭。
你可能也會有這些疑問:
Q1:誰可以當遺囑執行人?家人可以嗎?一定要律師?
只要是成年人都可以指定,阿榮也可以當執行人。
若同時是繼承人,雖合法,仍建議在遺囑中註明原因,並請專業人士見證,降低日後爭議。
Q2:遺囑一定要公證嗎?自己寫可以嗎?
自書遺囑也有效,但最不容易被質疑的是「公證遺囑」。
高資產家庭建議採用「律師代擬+公證」,雙重保障,讓愛留下,不留糾紛。
Q3:遺產稅誰繳?去哪辦?
遺產稅由繼承人繳納,遺囑執行人負責統籌申報。
國稅局開立的「完稅證明」是辦理過戶的必備文件。
Q4:沒指定執行人會怎樣?
必須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與印鑑章,一人不配合就全卡住!
R姐專業提醒:魔鬼藏在細節裡
寫遺囑,不只是交代想法,而是設計一套能執行的機制。
少了「執行人」,就像寫好劇本卻沒導演,戲永遠演不下去。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 (相關報導: 爸爸生前買的壽險,死後子女竟要繳137萬遺產稅!國稅局曝忽略1細節,照樣計入遺產課稅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