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衛福部近日公布113年國人十大死因,「自殺」在中斷14年後再度進榜,名列第十。這項統計並非冷冰冰的數字變動,而是社會現象的警訊,甚至可以說,是一面照見社會安全網破洞的鏡子。
在這波令人憂心的死亡成因背後,最值得關注的,正是近年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媒體頻繁揭露因投資詐騙導致自殺的慘劇,從台南中年情侶因700萬假投資損失雙雙輕生,到台北市一位婦人與女兒在損失1200萬後選擇結束生命,這些新聞並非偶發悲劇,而是早已成為普遍社會問題的縮影。
打詐當然重要,從金流阻斷、從司法偵查到科技防詐,政府這幾年投入相當多心力。但令人遺憾的是,對那些已經受害的人,尤其是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甚至人生信念瓦解的族群,我們卻顯得無能為力。除了制裁騙徒,我們似乎忘了:詐騙背後,還有活生生的人,需要被扶起、被傾聽、被看見。
更遺憾的是,許多受害者是老年人,或經濟與社會支持系統薄弱的族群。他們在失去畢生積蓄後,礙於顏面選擇不報案,甚至不敢告訴家人,最後選擇了最極端的方式結束痛苦。而根據第一線相關處理人員反映,實際因詐騙而走上絕路的人數,很可能遠高於政府統計資料所呈現的數字。
我們不能再以「詐騙就是犯罪問題」這種單一思維應對。這是一個牽涉心理衛生、社會救助、法律支援的多面向危機,早該跨出治安系統,納入公共衛生與社福政策的視野。
政府若真有誠意面對這個問題,首先應由衛福部主責,聯合地方社政、心理衛生中心、警政與金融監理機關,設立詐騙被害人關懷輔導機制。針對損失金額較大或明顯處於心理危機的被害人,應有主動通報與後續追蹤機制,並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與心理諮商資源,讓受害者感受到政府不是只有「叫你小心別被詐」,還願意「幫你勿入絕境」,重拾人生的殘局。
再者,台灣的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預算常年偏低,在面對詐騙創傷這類新型態社會風險時,明顯力有未逮。應考慮設立針對詐騙創傷的專案預算,並強化基層心理諮商能量,特別是對高齡者與獨居族群的關懷支持。要避免沉默的受害者成為統計之外的悲劇,靠的不是宣導,而是能真正介入的系統。
此外,社會觀念也需與時俱進。現今詐騙手法複雜、組織嚴密,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我們必須破除「受騙是笨、求助是羞」的錯誤印象,建立「受騙非罪、報案有理、求助無恥」的社會氛圍。媒體、公部門與教育系統都有責任推動這類社會教育。
打詐不能只是打犯罪,還要懂得「撫人心」。如果政策永遠只著眼於抓騙徒,而無視那些跌入深淵的受害者,最終失去的不只是人民的信任,而是我們這個社會最基本的良善與同理。「防詐,也要防傷」,這不只是口號,更是當今政策必須補上的盲點!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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