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2號機於5月17日正式除役,台灣正式邁入「非核家園」時代,然而後續卻爆出,台中火力發電廠與興達電廠多部燃煤機組仍持續「火力全開」,台電澄清,興達3號機預計今年底(12月)除役,4號機則預定明年底(2025年12月)除役,並非「除役後又重啟」。針對此事,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3)日與環團一同召開記者會,黨主席黃國昌痛批,現行《空污法》第30條形同「帝王條款」,他進一步強調,修正《空污法》第30條刻不容緩,民眾黨團已提案修法,由負責衛環委員會的黨團幹事長陳昭姿委員主責推動。
黃國昌首先表示,上周民眾黨團率團到興達電廠考察,確認台電高雄興達電廠在沒有操作許可證的情況下繼續運作、高雄市府環保局與台電更涉嫌聯合欺瞞市民,因為台電2部機組許可證去年9月30日就到期,高雄市環保局也兩度駁回興達的展延申請。台中火力發電廠也是相同狀況,中火2、3號機組的操作許可早在2020年2月24日就過期,台中市府也早就於2019年廢止其許可,但環境部撤銷了台中市政府的廢止處分,目前還在行政訴訟程序當中;而中火的6、7、10號機組在2024年到期,目前申請展延,台中市政府審核中,卻都還在發電。
黃國昌指出,「就是因為目前《空污法》第30條的帝王條款」,所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面對外界質疑,可以不斷反覆跳針稱有依法申請、有送審事實、所以合法合規;而這個霸王條款就是在2018年的6月25日,《空污法》在民進黨強勢護航下三讀通過第30條,就算許可證到期,有申請展延的話,在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完成前還是可以繼續操作,這也是為何台電可以持續在興達電廠、中火無照燒煤。
黃國昌:環說書內容無法凌駕空污相關法規
黃國昌續指,高雄市環保局與興達電廠在審照過程出現嚴重資訊隱匿跟資訊落差,高雄市環保局不僅拖到今年5月23日才駁回展延申請,同時也未讓大眾知道,駁回公文雖寫著許可證在去年9月30日到期,現場應立即停止操作;但憑著上述《空污法》第30條帝王條款,台電仍不斷啟動興達3、4號機組。黃國昌痛批,台電偷換概念,將僅是「備用機組」的3、4號說成不需要許可證就能操作的「緊急備用機組」;更讓人難以想像的是,主責的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難道不知道這樣的基本法規嗎?
「環說書內容無法凌駕空污相關法規!」黃國昌提出質疑表示,他在考察當場多次提醒曾文生,環說書無法凌駕法律;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明知法規與流程,卻曲解法規解釋,利用《空污法》帝王條款以及審核展延的空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台電無照燒煤,等到事態嚴重,才偷偷緊急駁回。
陳昭姿:民眾黨版《空污法》修法希望回到環保初衷
陳昭姿提到,民進黨2018年藉著國會優勢,將《空污法》修惡產生「台化條款」、大開後門,只要申請展延,地方政府審查期間台電可以無限制一直燒煤。2018年前的《空污法》是「全無」,民進黨修法改為不合理的「全有」,民眾黨折衷,給企業或台電2個月時間因應。陳昭姿補充,民眾黨版《空污法》草案還針對原先第30條第4項,限縮地方政府權限之處,修法讓地方主管機關更有彈性變更或提高許可證的空污排放限制。

陳昭姿指出,許多醫學研究證實肺癌、氣喘、中風等都跟空污有關,肺癌又是台灣癌症第一,PM2.5進入人體後就不只是用肺發電,甚至心血管、腦部、生育能力都會受影響,「是用人體發電」,所以台灣減煤勢在必行。陳昭姿表示,民眾黨版《空污法》修法希望回到環保初衷,而不是護航業者;台灣各行各業包括醫師、藥師,都是許可證到期後就不能執業,健保對新藥也是如此,過了一天都不行,民眾黨版 《空污法》給展延2個月操作寬限期,已經相當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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