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粽子的粽葉、蛋殼要丟廚餘還垃圾?環保局揭正解,丟錯小心被罰6000元

2025-05-31 11:48
端午節過後留下的粽葉、粽繩、果皮與剩食要正確分類丟棄,否則將被開罰。(示意圖/取自photoac)
目錄

隨著端午節腳步逼近,家家戶戶準備包粽、吃粽,不過節慶過後留下的粽葉、粽繩、果皮與剩食該如何正確分類丟棄,成為民眾常見疑問。為維護資源回收效率及環境整潔,各地環保局近日紛紛出面說明,提醒民眾務必正確分類,以免誤丟遭罰。

粽葉、粽繩怎麼丟?環保局明確說明

多數人直覺認為粽葉屬植物類,可歸類為廚餘,但新北市與彰化縣環保局皆明確指出,「粽葉與粽繩屬於一般垃圾」,不可投入廚餘桶。金門縣政府也進一步說明,粽葉是「長纖維植物」,若進入廚餘處理設備,恐造成機械損壞,因此必須當作一般垃圾處理,與一般食物殘渣有明顯區隔。

除了粽葉,其他具長纖維或堅硬結構的植物與果實,如甘蔗皮、鳳梨頭、榴槤殼、椰子殼、竹筍殼,甚至牡蠣殼、貝殼等硬殼類,也不適合進入廚餘系統,應交由清潔隊以一般垃圾方式處理。

粽子剩下怎麼分類?這些才是廚餘

至於吃剩的粽子本體屬於熟廚餘,可以投入廚餘回收桶處理;水果類如桃子、芒果、荔枝等的果皮與果核,也同樣歸類為廚餘項目。環保局提醒民眾,不只要分類正確,也應落實「吃多少、煮多少」、「吃多少、點多少」的生活原則,減少食物浪費,從源頭降低廚餘產生。

蛋殼與艾草可做堆肥,但記得分類

端午習俗中常見的「立蛋」活動所留下的蛋殼,還有用來避邪的艾草,則屬可堆肥類型廚餘,可一併投入堆肥處理系統,落實資源再利用。

分類錯恐挨罰!最高可罰6000元

環保局提醒,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廢棄物的分類、貯存及排出方式,須依循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標準辦理。若未依規定分類,一經查獲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若經通知改善仍未改善,還可能面臨按日連續處罰。

責任編輯/蔡惠芯

因為你,我們得以前進,你的支持是我們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