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於爭議海域扣押我漁船 外交部:已提嚴正交涉要求儘速放人

2016-04-2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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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沖之鳥周邊為爭議海域,無法接受日本扣押我漁船行為。紅點處為沖之鳥礁位置。(取自Google map)

外交部表示,沖之鳥周邊為爭議海域,無法接受日本扣押我漁船行為。紅點處為沖之鳥礁位置。(取自Google map)

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8號」24日於「沖之鳥礁」東南東方150浬海域,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追趕,並於25日上午遭日本公務船登船檢查並扣押。外交部對此回應,已在台北及東京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呼籲日方儘速釋放人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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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之鳥」是我國漁船雜魚作業的主要地區,國際目前只承認為「礁」,日本認為其是「島嶼」的主張,並未獲得聯合國的認可。外交部表示,已多次向日本表示,在「沖之鳥」的法律地位尚未受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審查確定前,應尊重我國在周邊海域的航行及魚捕權益,對於扣捕我漁船行為無法接受。

我國漁船「東聖吉16號」為79噸漁船,船上有10名船員,分別為台籍船長1人、中國及印尼船員9人。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24日晚間,該船在沖之鳥礁附近(鵝鑾鼻東方1007浬)被日本公務船追趕,25日清晨5時30分登檢扣押,船長向琉球區漁會求救,漁會通報漁業署及外交部等單位,要求向日方表達強烈抗議。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表示,日本宣稱我國漁船位在聯合國准許向外劃設的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內作業,但其實該礁石不能供人居住生活,不能據以劃設專屬經濟海域,日本是在爭議性的海域扣押我方漁船。

對於日本主張擁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外交部表示,早已多次向日方表示,此事應由當事各方依據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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