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碳排北市先行 通過「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2022-03-0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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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環保局既節能減碳後積極推動淨零碳排,市政會議已通過「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

北市府環保局既節能減碳後積極推動淨零碳排,市政會議已通過「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

城市是對抗氣候變遷的第一線,為達2050淨零排放目標,進一步減緩氣候衝擊,提升氣候韌性,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已通過「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後續將提請臺北市議會審議。環保局表示,本自治條例是北市邁向零碳城市的基石,除將淨零目標入法、並推動碳預算及各項深度節能減廢措施外,也呼應聯合國IPCC第六次氣候報告,推動各項氣候調適措施,保障城市氣候安全;更重要的是將營造零碳生活環境,透過公私部門共同努力,讓北市順利轉型為宜居永續零碳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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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繼2021年聯合國COP26氣候峰會將全球在21世紀中葉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納入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後,淨零排放已成為國際共識;聯合國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 WGII「衝擊、調適與脆弱度」報告也再次強調,全球需在符合永續發展目標和巴黎氣候協定規範下,結合減緩和調適措施,實現「氣候韌性發展」,並應加強氣候治理與社會發展轉型;做為國際城市及我國首善之都的臺北市,主動積極面對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減量議題,在去(2021)年世界地球日宣示追求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及於同年10月31日提出北市2050淨零排放路徑(初稿),並於12月13日預告本自治條例草案,經參採各界意見修訂,扣合智慧零碳建築、綠運輸低碳交通及全循環零廢棄三大路徑,推動住商、運輸及廢棄物部門深度減碳;另為強化氣候韌性,特設調適專章,自治條例計分為7章51條,立法重點摘要包括:

一、設立減碳目標入法,推動碳預算制度

為致力北市府減碳決心,提高2030年減碳至30%、2040年減碳65%,2050淨零排放目標,並將視國家能源排放結構,滾動調整;另推動「碳預算」,設定各部門碳排放上限,並成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整合、協調及監督各部門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進程。

二、成立氣候轉型基金,協助產業轉型

推動淨零排放易影響市民、社區、中小企業權益,為維持社會經濟發展及促進產業轉型,北市將設氣候轉型基金,專款專用於氣候變遷調適、溫室氣體減量、照顧氣候轉型弱勢,確保公正轉型。

三、提升建物能源使用效率,朝向零碳建築

經調查建築物占全球總體排碳量的四成,北市電力使用對排碳量貢獻佔70%,因此,草案明定北市公有建築及一定規模之建築物應公開標示建築能源耗用資訊並自2030年起加強管制,提升建築能源效率,預估至2050年需再節電27%。

四、加速運具電動化轉型,發展零碳交通

由公而私,明定市府公務機車2023年、市區公車及公務汽車2030全面電動化為施政重點;統整推廣電動車配套措施,包含公部門廣設電動車充電系統,並設置電動或氫能運具停車位。另明定逐步推動低碳交通區,以提高綠運輸使用比例,降低交通運輸排碳量。

五、減少一次性用品,全循環零廢棄

草案明定減用及禁用一次性用品、餐具、包裝付費使用及全面禁用、要求公、私場所設置環保容器循環系統,以推動垃圾減量及資源循環;另為增加綠電、拓展循環經濟,明定既有老舊焚化廠應升級為高效綠能發電廠及環保綠能循環園區,並引進碳捕捉利用設備,減少廢棄物溫室氣體排放。

六、發展氣候調適環境,建構韌性城市

對抗氣候變遷須同時兼顧減緩與調適,草案明定市府應對全市土地使用、重要生態敏感地、脆弱度、災害緩衝區及滯洪地等事項進行研究調查,並定期檢討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基礎維生設施設計或功能,提升城市韌性;並納入海綿城市措施,規範北市府應普設透水鋪面、雨水貯留及回收設施,使城市能透水、保水,降低淹水危機和減緩熱島效應。

環保局指出,北市府通過「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彰顯北市善盡地球公民義務,對抗氣候變遷之雄心與決心,但打造零碳城市工作千頭萬緒,除市府外,更需要市議會的支持與協助,共同追求城市淨零轉型契機,本自治條例(草案)後續將提請市議會審議,俟議會三讀及行政院核定通過,將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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