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差別稅率2.0(房屋稅2.0)將於今年5月開徵,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此次修法新增規定,自住房屋須辦理戶籍登記,才能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稅務局也提醒市民,凡於113年6月30日以前核准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者,須於今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否則將無法繼續享有優惠稅率。
房屋稅2.0倒數開徵!有殼族3月24日前辦戶籍登記才能享自住稅率
為落實房屋稅2.0政策,新竹市去年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187萬8300元以下者,稅率由1.2%調降至1%,預計將有7萬戶受惠,隨著今年5月房屋稅開徵,適用戶別的稅額將減少六分之一,每戶可減稅828元。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新制自住用房屋除須符合實際作為自住房屋使用且無出租或營業,以及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的條件外,還要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一人的戶籍遷入該屋,並於3月24日前辦理戶籍登記,無需申請即符合規定,114年房屋稅可繼續適用自住用房屋稅率。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