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新制已於去年7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東縣超過4000戶房屋所有權人須在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才能繼續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隨著期限逼近,當地戶政事務所每日受理大量戶籍遷入申請,以避免適用非自住房屋的較高稅率,房屋稅負擔恐因此大幅增加。
有殼族忘做1件事「稅金暴增4倍」!稅務局曝光最省稅秘訣
根據台東縣稅務局說明,自住房屋的適用條件如下:
所有人資格:
房屋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的房屋使用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範圍內僅持有一戶,且該房屋未出租或作營業用途。
戶籍登記要求:
必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房屋辦理戶籍登記,才符合自住條件。
稅率標準:
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適用1%稅率。
若超過該金額,則按1.2%稅率課徵。
未登記戶籍 恐面臨最高4.8%房屋稅
若房屋未符合自住標準,將被核定為非自住房屋,依全國歸戶總戶數按不同級距課稅,稅率介於2.6%至4.8%,最高稅負將比自住房屋稅率高出2至4倍。
稅務局提醒,去年已陸續寄發輔導通知書,請符合資格的房屋所有權人務必在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避免因逾期未辦理而適用更高的房屋稅率。
為確保稅務優惠,房屋所有權人應儘早完成戶籍遷入及相關申請,以免影響房屋稅適用條件。若有疑問,可洽當地稅務局或戶政事務所,進一步確認自身資格並及早規劃節稅措施。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