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新公司錄取信「不到一周職位被取消」!人資主管教2招自救:千萬別相信口頭offer

2025-02-1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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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透露自己「入職即離職」的經歷,引起網上熱議,還釣出過來人分享可向勞工局和104申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一名網友透露自己「入職即離職」的經歷,引起網上熱議,還釣出過來人分享可向勞工局和104申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示意圖/取自pixabay)

正在找工作的人要注意!近日一名網友透露自己「入職即離職」的經歷,由於她目前仍在職,離職預告需要20日,而她接到新公司錄取通知後,當天就向公司提離職,沒想到新公司卻在入職前突然取消offer,讓她氣憤不已,痛批「這段時間的損失怎麼算?」貼文一出,隨即引起熱議,更有過來人透露可跟勞工局和104申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或履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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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新公司錄取信「不到一周職位被取消」!人資主管教2招自救

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Dcard》發文貼出多張勞資雙方的對話紀錄,只見該網友收到新公司的錄取通知後,回復對方確定報到日期為3月3日,然後向對方詢問應備的文件資料,而對方也接著告訴她需加入部門群組等注意事項,沒想到隔4天卻大逆轉,突然告知她要取消錄取,令她震驚不已,「因為我目前仍在職,離職預告日需20日,他確定錄取我就當天提離,因交接和卡228所以才決定3/3,現在收到這個真的很傻眼,還未入職即資遣,報到當天領非自願離職,還有比這更扯的事情嗎?」

貼文曝光,引起網友熱烈討論,「這種公司真的都不把別人的時間當時間」、「麻煩透露一下公司名及地點,讓大家避避雷」、「根據我的經驗,沒拿到正式offer和公司的識別證以前,都是自由球員!身邊太多人遇到類似的突然人力凍結,踏入門口前一秒被踢掉」、「建議留任在職崗位,外面的公司太蝦,保守起見,別跟金錢過不去」、「請直接勞工局申訴,明天就去!

也有不少過來人表示,「我之前也遇過類似的,跟我說錄取了,結果到職前一兩天才跟我說那個職位不需要徵人了,但看找工作app上職位還掛著,就越想越氣直接檢舉那個公司了」、「我之前也是這樣,可以跟勞工局和104申訴,直到你找到下家公司,他們需要賠償你的損失,賠了$9600」、「我有遇過他已經發通知給我說要報到了,結果我後來打去問一下薪資調整的相關事宜,五分鐘後收到簡訊說:經過考量後,公司決定取消報到,超級沒水準」。

還有一名擔任HR的網友以2種情形分析,一是「若雇主在契約已成立,且求職者未報到前反悔」,嚴格來說,雇主想直接取消offer,這點缺乏誠信不可取,應譴責。後來改採同意報到、當日資遣,並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這做法合法但不聰明,雇主確實有機會用11-4條來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不過不該留下文字紀錄。

二是「如果該網友仍對雙方已成立的契約,雇主單方面反悔而不平」,建議可以持續觀察該職缺雇主公司是否仍有在招聘?如果仍在招聘,那該公司就不得用11-4條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也就是說有機會提出雇傭關係存在之訴。

事實上,根據「104人力銀行」官網指出,遇到面試公司錄取後卻反悔,可以向勞工局投訴爭取權益,並採取兩種方式,一則是要求對方履行契約,並得到法院主張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以請求給付薪資;二則直接主張損害賠償,主張因新公司違約,而受到損害,要求新公司負擔相關賠償責任。

此外,104人力銀行也提醒,正式錄取信通常會以書面形式呈現,例如Email或紙本文件,如果面試當下直接收到錄取通知,這種屬於「口頭Offer」。然而,口頭Offer雖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實務舉證較困難,因此建議不要僅憑口頭Offer就向原公司提出辭呈。

資料來源:《104人力銀行》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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