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在女人身上花600萬元,他敗光家產成討債公司員工,這段故事誰看了都痛啊

2016-06-05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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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展,51歲,討債公司員工(圖/ 馬立群)

李太展,51歲,討債公司員工(圖/ 馬立群)

像我這麼瘦弱,討債只能靠張嘴。上次向欠了一百八十萬元的老先生要債,我好說歹說他終於開門,看他真的窮得很可憐,本來想騙債主找不到人,但老先生願意用每月三千元的老人津貼還債,那些住別墅開賓士,就是耍賴不還錢的債務人應該跟老先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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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大地主,本來我這輩子不用工作,但我一接手家產,就吃喝嫖賭不回家,每年光在女人身上就花了五、 六百萬元,不到十年敗光家產,還帶著三千多萬元債務回家,太太還高興地說:「嘸錢才有尪。」她不知道,我怕債務拖累家人,回家是為了離婚。

我在大陸躲了十二年,每天提心吊膽,後來以為沒事了,沒想到回台立刻被討債公司逮到,我反而鬆口氣,拜託媽媽賣祖產還了一些債,最後乾脆留在討債公司上班,我躲債經驗豐富,瞭解債務人想什麼,安撫他們的恐懼,成功機會比動粗高。

很奇怪, 沒錢我不覺得苦,一百元的衣服也不比名牌差,每天工作顧三餐,覺得腳踏實地很充實,是我這輩子最快樂的日子。現在看到有錢人揮霍的生活,覺得沒什麼了不起,只不過到哪裡人家都把你當皇帝、要什麼有什麼,不用像那些債務人躲躲藏藏、哭死哭活……。

等等,這樣說起來,又讓我想起有錢的感覺了。其實說貧窮快樂是安慰自己,有錢還是比較爽!

李太展,51歲,討債公司員工(圖/ 馬立群攝影)

文/周家睿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有故事的人,坦白講。:那些愛與勇氣的人生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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