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民注意了!總預算高達 23.5 億元的「115 年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計畫已進入最後關鍵倒數。根據新竹市政府最新統計,在歷經自動入帳、實體發放及 APP 登記等前三階段後,發放率已正式突破 9 成。為確保剩餘約 1 成尚未領取市民的權益,市府宣布自 3 月 10 日起至 3 月 31 日 開放最後一波「區公所臨櫃領取」服務,呼籲符合資格的市民把握最後三週,逾期將不予補發。
新竹市 5,000 元消費金誰能領?領取資格、對象一次看
本次消費金發放對象主要分為一般市民與新生兒兩類,只要符合以下設籍規定即可領取:
‧一般市民:於 114 年 9 月 30 日前 設籍新竹市,且截至 115 年 1 月 9 日造冊日未遷出者,每人發放 5,000 元。
‧新生兒: 凡於 114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 出生之幼兒(須符合設籍規定),亦具備領取資格。
市長高虹安表示,消費金政策旨在透過穩定民生來帶動在地消費循環。針對少部分因故尚未領取的民眾,市府特別加開臨櫃管道,確保每一位市民的福利不漏接。
新竹市 5,000 元消費金臨櫃辦理時間與地點
若您尚未領取消費金,請於 3 月 31 日前 攜帶相關文件前往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
‧辦理期間: 115 年 3 月 10 日(週二)至 3 月 31 日(週二)。
‧服務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中午時段不休息,方便上班族辦理)。
‧各區辦理地點:
東區: 東區區公所 3 樓禮堂(民族路 40 號)。
北區: 北區區公所 3 樓會議室(國華街 69 號)。
香山區: 香山區公所 4 樓會議室(育德街 188 號)。
新竹市 5,000 元消費金領取必備文件與代領規範
產發處長嚴翊琦提醒,臨櫃領取須備齊相關證件,若委託家屬代領亦有嚴格規範:
1. 本人親自領取
‧成人: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未成年人(未滿 18 歲):由法定代理人代領。須備妥代理人身分證、印章,以及未成年人之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三擇一)。
2. 委託家屬代領(限同戶籍成年家屬)
‧必備文件: 委託書(可至官網下載)、雙方身分證、雙方印章。
‧驗證文件: 須檢附戶口名簿或 3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以供查驗關係。代理人須於委託書下方簽名或蓋章。
3. 受監護宣告者
由監護人代領,須備妥監護人身分證、印章及受監護人之身分證件。
新竹市 5,000 元消費金錯過不再補發! 3 月 31 日最後截止期限
新竹市政府嚴正提醒,3 月 31 日為最後受理期限,一旦逾期未辦理,將視同自動放棄領取權利,後續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補發申請。建議市民前往區公所前,先至「新竹市政府官網消費金專區」確認狀態並備妥文件,以節省現場排隊時間。
若對發放流程有任何疑問,可撥打以下專線諮詢:
‧市民服務專線: 1999
‧消費金諮詢專線: 03-5285000
‧各區公所洽詢電話: 東區、北區、香山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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