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政府打詐政策,合庫銀行公告自 2026 年 2 月起全面收緊數位帳戶管理,新規明定申請人必須使用中華民國境內 IP 始得辦理,並嚴格限制受監護宣告或具警示紀錄者之開戶資格。此外,數位帳戶將嚴禁作為政治獻金或勞退、年金等特定專戶用途。
在帳戶維護方面,銀行強化了主動偵測與終止權限,若帳戶出現疑似不法、長期無交易,或薪轉戶逾一個月未見撥薪紀錄,銀行有權直接結清銷戶;針對餘額低於一千元的警示帳戶,亦將執行強制銷戶並限制轉帳功能,且用戶須同意銀行可因防詐目的通報個資給司法機關。此舉象徵金融業對異常帳戶的清理力度大幅提升,用戶務必留意帳戶活動狀態以確保權益。 (相關報導: 千萬勞工記得上網查!勞動部準備發錢「每人平均上看6萬」,勞退分紅入帳資格、時間曝 | 更多文章 )
合庫數位帳戶開戶變嚴!2026年起新增規範:境外IP開戶、薪轉異常恐結清
.境內 IP 申請限制: 申請人於申請數位存款帳戶時,應使用來源為中華民國境內之 IP 位址,於本行網路平台系統進行線上開戶申請。
.特殊身分轉實體開戶: 申請人如受監護宣告、受輔助宣告、具警示帳戶註記、因涉洗錢防制經裁處告誡、或有其他情事致銀行未能受理數位存款帳戶開戶者,申請人同意依銀行開戶相關約定辦理開立一般帳戶事宜。
.禁止特定專戶用途:數位存款帳戶不得設定為政治獻金專戶或特殊專戶(如:救助專戶、年金專戶、老農津貼專戶、就保專戶、勞退專戶、勞基法退休金專戶、退撫(除)給與暨撫卹金專戶、農民退休儲金專戶、就養給付專戶及勞保專戶等),如有需求,應臨櫃辦理開立一般帳戶事宜。
.銀行審核准駁權: 申請人之開戶申請經銀行審核通過後,始得啟用帳戶,本行保留開戶申請准駁權利。
.帳戶恢復手續: 申請人之數位存款帳戶如經銀行暫停使用,須依銀行指定方式辦理相關手續後始得恢復使用。
.盜用通報義務:申請人如發現數位存款帳戶遭他人盜用、冒用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使用之情形,應立即通知銀行、停止使用該帳戶並配合銀行採取防範措施。
.個資蒐集與防詐通報:申請人同意銀行於防制詐騙、防制洗錢等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申請人身分資訊、帳戶狀態(包括但不限於警示帳戶、衍生管制帳戶、銷戶資訊等)、金融機構往來事項或利用「被約定轉入帳號」及其「被設定為約定轉入帳號之次數」,以及其於銀行開立之「金融機構帳號」及該帳號被約定為轉入帳號之次數等個人資料,並同意將上開個人資料,透過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通報或照會相關金融機構及司法機關。
.疑似不法之終止服務:申請人如經銀行認為帳戶有疑似不法或不當使用之情事時,銀行得視情節之輕重,逕自暫停或終止申請人使用各項服務(包含但不限於金融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之轉帳等各項電子化設備服務)、部分或全部之交易及業務關係,並得婉拒申請人新申請之交易、服務及業務關係,或終止本約定書及結清帳戶。
.警示帳戶低額銷戶:申請人之存款帳戶如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得即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且存款餘額在等值新臺幣一千元以下時,本行得逕行終止本約定書,辦理該帳戶之結清銷戶手續,餘額轉入其他應付款,於申請人申請給付時,依法處理。
.衍生管制帳戶限制: 如屬衍生管制帳戶者,即暫停該帳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
.薪轉異常與無交易結清: 申請人同意向銀行申請開立之帳戶,其開戶目的如為薪轉且逾一個月未有撥薪紀錄,或一段時間未有交易者,經銀行認定為保護申請人帳戶安全得採行終止本存款約定書及結清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