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以強迫勞動為由,擬加徵台灣10%關稅,台灣該如何回應?答案肯定是要有所回應,但也不必太寄望結果了,因為,一切都是「藉口」,只是台灣卻面臨空前危機。
在對強迫勞動行爲展開調查後,美國宣佈要對包括台灣、中國、歐盟、印度、日本和英國等14個主要經濟體,擬徵收10%至12.5%的關稅。法源則是引用貿易法的301條款:只要政府能夠認定存在違反貿易協定、或給美國商業造成負擔的不公平貿易做法,總統便有權徵收永久性關稅。
對此行政院與相關部會表示,台灣高度重視國際供應鏈對強迫勞動風險的關注與防範,因此後續勞動部、經濟部將建立跨部會審定程序,決議後會以貿易法作為管制法源,限制輸入強迫勞動的貨品,以符合國際供應鏈與人權韌性的永續治理。
美國是台灣最重要的出口市場,面對美國301的威脅,台灣當然是毫無選擇必須全力因應,因應方式則一如既往數十年的案例:理所當然的完全順應美國要求。當年美國無論是以智財權(盜版問題)或貿易順差等問題嚴重,對台灣祭出301調查,台灣都必須順從、儘快達成美國要求以化解貿易報復。
當年經濟部可是帶著警察去夜市抓盜版,立法院更是二話不說的「趕製」符合美國要求的智財專利保護法案,行政院則組採購團赴美大買農產品等。因此,這次不會有例外,台灣還是要選擇順從,更何況拒絕強迫勞動商品進口,也算是符合「普世價值」的要求。
不過,即使選擇順從的因應,也不必期待就此避開301關稅貿易報復,因為這只是美國川普政府用來加徵關稅的理由,最後到底加徵與否,也跟各國是否達到「拒絕強迫勞動商品輸入」的要求關係不大。
「拒絕強迫勞動商品輸入」的理念,聽起來其實比較符合民進黨的「覺醒文化」意識,跟川普的現實、交易型、反覺醒文化不在同一陣線;但對川普而言,這不是重要,能用、好用即可,例如用「強迫勞動」這事來指責中國。
其實,美國反對強迫勞動的法令算是行之多年,最早可見於《1930年關稅法》第307條:禁止由外國以強迫、監獄或強制勞動所生產的任何商品、貨物或物品進口;幾年前新立的則是針對中國的《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UFLPA),這個法案是「一刀切」,直接就認定、推定新疆生產的商品均涉及強迫勞動所以一律禁止進口。
而美方這次提出的調查指出,「發現59個國家以及包括27國的歐盟未能制定或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的法律」,換句話說就是除了美國之外,大部份國家都沒有明確立法禁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連號稱最重視人權、最「覺醒」的歐盟都沒有「符合美國標準」的相關立法。
這些國家數十年來跟美國貿易來往得不亦樂乎、完全沒事,結果今日碰到一個「最不覺醒」的川普政府,卻拿著「最覺醒」的理由來調查各國要加徵關稅,理由甚明:就是找一個理由對各國開刀加稅。因為川普驚世之作的對等關稅,被法院判違法而難以為繼,現在還在「退稅」收爛攤子;接著只能引貿易法122條加徵15%關稅,不過時間只有150天。
因此川普政府必須動用301條款維繫其加徵關稅機器的運轉,至於理由反而顯得不是那麼重要;這次選中「強迫勞動」這項領域,大概率就是這個理由正好可涵蓋那些它想威脅恐嚇加徵關稅的國家,畢竟,歐洲與東亞諸國已無法再用諸如違反智財專利等之類的理由了。
對台灣而言,固然一定要對此理由有所回應,避免授人以柄,但即使作好作滿,也不代表就能規避掉301的報復,畢竟,那只是川普政府用來加徵他國關稅的理由。不過,綜觀現在情勢,台灣是有不利之處,因為台灣對美貿易的順差一日千里、快速增加:2023年為478億美元,2024年739億美元,2025年暴增到1501億美元,今年1-4月就達673億美元、全年可望超越去年。 (相關報導: 「301條款」、強迫勞動是什麼 為何成美國新一波關稅「理由」 | 更多文章 )
眾所皆知的是:川普極度厭惡對美國享有貿易順差的國家,認為這些國家都是賺美國錢卻不買美國貨品、是A美國、搶走美國工人工作,在台灣對美國貿易順差持續飆高之際,台灣面對301條款報復的風險更高─至於理由是什麼則不重要了,台灣該戒慎恐懼因應─說到這,又讓人想到那個號稱「全壘打」的台美貿易協議,讓台灣付出如此高昂又沉重的代價後,台灣被課的關稅卻跟其它國家雷同,不知這算不算也是一種「賣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