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版兩岸監督條例 國安評估納入國會參與

2016-03-0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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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受命召集民進黨籍立委及智庫,共商列為優先法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內容。(資料照,余志偉攝)

前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受命召集民進黨籍立委及智庫,共商列為優先法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內容。(資料照,余志偉攝)

新國會已經開議,民進黨列為優先法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仍未定稿。受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之命,召集黨籍立委及智庫共商草案內容的前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表示,討論重點集中在兩岸稱謂、監督時效是否溯及既往,以及是否納入公投條款,內部共識程度頗高;基於對行政權的監督應由立法權發動的精神,草案將由黨團定稿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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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最受關注的兩岸協議國安機制環節,邱太三強調,「一定會有國安評估機制」,而且不同於藍版以總統幕僚單位國安會及國安局為主的設計,將會找出國會參與的角色空間。

源起自反服貿運動期間,社會認為國會與公眾對兩岸談判的參與及監督不足,因而推動立法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新會期被第一大黨民進黨列為優先法案。蔡英文特別指派當年陸委會主委任內副手邱太三,邀集黨內立委、智庫,共同討論民進黨版條例草案,提供黨團做為提案依據。

太陽花學運(吳逸驊攝)
太陽花學運佔領學運,起因即是反對黑箱服貿,民進黨在成為國會多數後,新會期也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法案。(資料照,吳逸驊攝)

四大重點:稱謂、是否溯及既往、國會審查強度及公投條款

經過幾度開會,邱太三表示,討論重點集中在定位名稱、條例監督時效是否溯及既往、國會審查強度設計,以及是否納入公投條款四大面向。其中定位名稱方面,日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已經公開宣示,草案名稱將「回到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來談」,確定化解監督條例立法可能發生的「兩國論」疑慮。

監督條例是否溯及既往,不同意見仍待討論,參與討論的立委更關切國會在談判各階段的參與和審查強度設計。邱太三透露,大方向是前後期參與程度的輕重,調節事後審查的強度。

將根據國會前後期參與程度的輕重 調節事後審查強度

邱太三解釋,若國會在談判前期的參與程度較低,立委當然可以在協議審查階段從嚴審查;若是國會在事前參與程度高,國會與公民的監督相對充分,則在協議完成後的審查階段可以比重較低,「可以逐條審查、可以不通過,但希望不要逐條修」。

鑑於立委較難接受能逐條審、不能逐條修的空洞監督權,討論中也提出建議對案,在協議條文中附加生效起始日、生效條件,或增訂實行細則等方式,將國會對協議內容的意見加入,以貫徹監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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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指出,基於對行政權的監督應由立法權發動的精神,《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將由黨團定稿後提出。(資料照,陳明仁攝)

邱太三表示,監督條例的精神是立法權對行政權的監督,因此以討論立法院意見為主,黨方面以行政權立場出發,僅表達希望機制設計不要流於瑣碎,導致未來協商難以推進、協議難以執行的立場。

在最受關注的國安評估方面,不同於馬政府所提的政院版,仍以行政權角度為出發點,邱太三強調,民進黨團版的監督條例「一定有國安評估機制」,也會找到國會參與的空間。

藍版國安監督機制 國安局與國安會主導

邱太三表示,藍版的國安監督機制重心放在國安局與國安會,但這兩個部門均是總統的幕僚單位,並不適合進行類似監督工作;相對於此,未來民進黨會提出不同的國安評估設計。

基於這監督條例理應由國會發動,而非由行政權「告訴」立法權如何進行監督,邱太三表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的討論雖由工作小組進行,但仍將尊重黨團意見;未來討論獲得共識後,將把建議草案交給黨團,由黨團正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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