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都市計畫專業 不能毀在兩個大老手裏

2016-02-0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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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山(右)和施鴻志(左)主導都市計畫審查,但符合專業嗎?(作者提供)

劉玉山(右)和施鴻志(左)主導都市計畫審查,但符合專業嗎?(作者提供)

都市計畫提供附隨性徵收的正當性,影響人民權利甚鉅,因此計劃的合理性就要很強。而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小組)的職責,就是在釐清這個計畫的合理性、並做出建議,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綜合評估,以做出通過與否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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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大會各有職掌份際,有先有後,小組沒做好該做的事,也就是「釐清爭議」,後頭的大會就無法審查。但日前內政部都委會小組第二次審查「台南鐵路地下的都市計畫案」時,就出現小組委員違反行政程序、且行政怠惰的審查方式。

先說明當天的情形。當天先由交通部說明工程規劃內容,接下來民間團體提出多項事證反駁交通部(如附表),但主席劉玉山、委員施鴻志聽完後,並沒有實質討論兩造說法前,就表示「小組只是把大家的意見綜合整理,往上面反映」、「這案子審不下去,你們害小組揹黑鍋,不能把案子留在小組,要提出」、「程序上重大爭議,小組無法決定,要怎麼做,必須提大會報告,就是繼續走下去」等語。

原本劉玉山已做了三點結論,大意是:「此案已經行政院核定有案,自救會與交通部對工程各有說詞,請台南市與交通部提回應意見,今天還是要送大會。」後來民間團體抗議,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提醒:「今天還沒有討論」,劉玉山才承認「今天根本沒時間討論」,最後同意暫不送大會,將舉行第三次小組會議。

工程技術爭議,都委會小組應請專家鑑定

綜上,劉玉山、施鴻志當天的說詞有許多問題。其一,如果小組沒有釐清爭議,大會的委員要怎麼審?如果大會也跟著往後面的土地徵收委員會送,那裏的委員更搞不清楚狀況,只能「尊重」前面的審查結論,最後這案子就糊里糊塗過了。

其二、他們兩人說「程序上重大爭議,小組無法決定」更是推託之辭。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表示,我國行政程序法採職權調查主義,基於行政程序的公平性,都委會小組關於都市計畫關鍵性的技術面問題(因為技術問題與土地徵收密切相關),必須要求開發單位提供鉅細靡遺的資料,讓民間提出反證。也就是說,主席不能因為搞不懂技術問題,就說「這案子審不下去,不想揹黑鍋」。其實如果小組不盡責釐清爭議就往後面程序送,才是在讓後面的委員揹黑鍋。

不過他們兩人倒有一句話說對了,那就是他們無法判斷雙方所提的工程技術誰是誰非。這不是他們的錯,都委會委員的組成多是都計、建築專長,少有工程背景,的確會無法理解工程。但如果遇到超越專長的審查時,是可以聘請相關專業的委員與會,並提供專業的鑑定意見。而不是因為自己不懂,所以就不必審。如果照劉玉山說的,小組只是在「整理意見」,那都委會小組大概也可以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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