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提供附隨性徵收的正當性,影響人民權利甚鉅,因此計劃的合理性就要很強。而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小組)的職責,就是在釐清這個計畫的合理性、並做出建議,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綜合評估,以做出通過與否的決議。
小組、大會各有職掌份際,有先有後,小組沒做好該做的事,也就是「釐清爭議」,後頭的大會就無法審查。但日前內政部都委會小組第二次審查「台南鐵路地下的都市計畫案」時,就出現小組委員違反行政程序、且行政怠惰的審查方式。
先說明當天的情形。當天先由交通部說明工程規劃內容,接下來民間團體提出多項事證反駁交通部(如附表),但主席劉玉山、委員施鴻志聽完後,並沒有實質討論兩造說法前,就表示「小組只是把大家的意見綜合整理,往上面反映」、「這案子審不下去,你們害小組揹黑鍋,不能把案子留在小組,要提出」、「程序上重大爭議,小組無法決定,要怎麼做,必須提大會報告,就是繼續走下去」等語。
原本劉玉山已做了三點結論,大意是:「此案已經行政院核定有案,自救會與交通部對工程各有說詞,請台南市與交通部提回應意見,今天還是要送大會。」後來民間團體抗議,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提醒:「今天還沒有討論」,劉玉山才承認「今天根本沒時間討論」,最後同意暫不送大會,將舉行第三次小組會議。
工程技術爭議,都委會小組應請專家鑑定
綜上,劉玉山、施鴻志當天的說詞有許多問題。其一,如果小組沒有釐清爭議,大會的委員要怎麼審?如果大會也跟著往後面的土地徵收委員會送,那裏的委員更搞不清楚狀況,只能「尊重」前面的審查結論,最後這案子就糊里糊塗過了。
其二、他們兩人說「程序上重大爭議,小組無法決定」更是推託之辭。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表示,我國行政程序法採職權調查主義,基於行政程序的公平性,都委會小組關於都市計畫關鍵性的技術面問題(因為技術問題與土地徵收密切相關),必須要求開發單位提供鉅細靡遺的資料,讓民間提出反證。也就是說,主席不能因為搞不懂技術問題,就說「這案子審不下去,不想揹黑鍋」。其實如果小組不盡責釐清爭議就往後面程序送,才是在讓後面的委員揹黑鍋。
不過他們兩人倒有一句話說對了,那就是他們無法判斷雙方所提的工程技術誰是誰非。這不是他們的錯,都委會委員的組成多是都計、建築專長,少有工程背景,的確會無法理解工程。但如果遇到超越專長的審查時,是可以聘請相關專業的委員與會,並提供專業的鑑定意見。而不是因為自己不懂,所以就不必審。如果照劉玉山說的,小組只是在「整理意見」,那都委會小組大概也可以廢了。
戴秀雄對此提出建議,關於本案的工程技術面問題,專案小組主席應依職權調查,同時邀請中立第三方專業鑑定,以釐清爭議,做出結論後才能送大會。 (相關報導: 南鐵東移案補件再審 徐世榮痛批台南市府 | 更多文章 )
建議兩位委員還可參考環保署環評審查的「專家會議」做法,當審查內容涉及重大專業爭議,已無法由委員審下去時,則暫停審查,先聘請專家舉行特定議題的專家會議,例如水資源、海岸漂砂、地質等等,之後再將專家會議的結論納入小組,小組委員就不必為這些專業議題傷腦筋。

















































交通局表示,民眾對於上述三種特殊格位日漸熟悉,為避免過多告示牌設置恐混淆用路人資訊、美化市容景觀,該局去年推動試辦「特殊格位停車標誌減量計畫」,擇定中正路、民生路、四維路、五福路及民權路等5條道路景觀改善路段,除重新設計格位標線外,並配合拆除相關告示牌。試辦期間經過交通局觀察及統計,未有負面陳情案件發生,顯示民眾對該計畫接受度高,試辦成效良好,因此,今年度將擴大實施至全市範圍。交通局表示,高雄是臺灣少數以工業起家的城市,但近年市府全力發展新經濟、帶動城市轉型,其中亦持續導入「城市美學」的概念進行街道改造,這次減量計畫是在不影響停車資訊提供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標誌量體,期望能有效改善街道景觀,交通局也將持續觀察改善後的停車秩序,視使用狀況檢討調整,以提供民眾更簡明、接受度更高的交通設施。更多:台灣好新聞:http://yam.taiwanhot.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