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王如玄提油救火的三個失誤

2015-12-1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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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舉行記者會說明軍宅買賣爭議,宣布把投資獲利全部捐出,總計1380萬元。(蔡耀徵攝)

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舉行記者會說明軍宅買賣爭議,宣布把投資獲利全部捐出,總計1380萬元。(蔡耀徵攝)

近期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因未能適切因應軍宅買賣風波,在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競選總部主委胡志強公開表達不滿後,終於就軍宅買賣事宜舉行記者會說明,筆者認為這場記者會的召開,無助於國民黨選情的逆轉,導因於其提油救火的三個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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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失誤是王如玄未能掌握軍宅買賣風波延燒至今的現況,綜觀記者會王如玄泰半就稿讀字,事證張貼於後態度謹慎從容,事前準備不可不謂不足。可惜,若果整場說明與答辯,是在風波初起的第一時間,或可釋社會大眾之疑?畢竟軍宅買賣本是極隱而幽之事。然而事件至今已逾三周,電視的政論節目幾乎每天從不同角度探討此事件,諸如軍宅買賣配售的相關身分與流程?不肖禿鷹切入軍宅買賣獲益時機?少數將領對落成軍宅的予取予求?國防部眷服單位與仲介買買者沆瀣一氣?律師與軍宅買賣關係人的實質影響力與利益共生?當社會大眾對軍宅配售與買賣過程日漸了解時,對王如玄的這場記者會當然要求更高。

可惜王如玄對於如何介入軍宅買賣,只言因當律師時,因見證買賣契約才經人引進,而忘了說明起心動念是否皆因一「貪」字?以及相關過程是否有違背公平與正義?有人說軍宅買賣風險高,然而在軍人的封閉世界,只知服從上官,卻多半法律常識不足。況有軍宅配售的現退役軍人,現役軍人有法紀約束,退役軍人有退休俸牽制,加以買賣者具律師身分,在此過程中豈有風險可論?這場記者會在雞同鴨講之下,疑點多如線頭,王如玄不能掌握社會大眾對此事件疑惑之處?既已失第一時間,又不能廣參現況爭議之處,在形勢迫使之下,自以為是的說明事件原委,豈不就是如同提油救火?讓星火終得燎原?

第二個失誤是王如玄對此事件不能摒棄律師性格,自我防衛與攻防心態濃厚難捨難得。記者會中王如玄用字遣詞之慎微?如信誓旦旦說明擔任勞委會主委期間從無「買賣」軍宅,從而想規避任職勞委會主委期間,購得之西藏路復華新城與板橋健華新城,雖然轉在其母與妹名下,但因迄今只有買而無賣,就應不算其勞委會主委任內有實質軍宅買賣紀錄。

進而王如玄在記者會中對於參予軍眷買賣?「過戶」兩字不離口。但對於不需過戶,就原眷戶頂讓的軍眷買賣有幾?卻始終難能鬆口。證據到哪我就說到哪?過度的自我防衛心態,不知至今唯能有捨,在全面攤開的狀況下,不以法律自保而應以道德自許,才得以因應危機的道理?這場記者會豈不就是提油救火?

第三個失誤是切香腸似的辯解軍宅買賣?無助於事實的釐清。王如玄自承1995年起共買軍宅12戶,包括新店大鵬新城曾自用2戶、非自用7戶,現在名下1戶(健華新城),母親1戶(復華新城)、妹妹1戶(健華新城),3戶現長期持有,因之;2006年後就無以軍宅當投資標的的買賣。問題是這種自以為是的切割算法?以及軍宅買賣獲利捐出只算非自用七戶,租賃期間的租金收入不計?這種為德不卒的做法?若只在證明其前所說只擁有一間的「誠信」?或獲利盡屬歸公?問題是你相信嗎?

誠然道德是法律的最高標準,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然而在這場記者會中,我們看不到一個副總統候選人的高度,只看到一個為自我權益辯護的王律師。

*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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