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欣瑩贈米惹賄選爭議 綠營批:假愛心之名真賄選,籲檢調速辦

2018-11-16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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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新竹縣長候選人鄭朝方在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立委周春米、吳玉琴、李麗芬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對手徐欣瑩賄選。(周思宇攝)

民進黨新竹縣長候選人鄭朝方在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立委周春米、吳玉琴、李麗芬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對手徐欣瑩賄選。(周思宇攝)

新竹縣長選舉白熱化,民國黨候選人徐欣瑩被綠營指控贈送白米賄選。民進黨鄭朝方今(16)質疑,徐曾參選過縣議員、立委、副總統,難道不懂賄選的構成要件嗎?呼籲徐陣營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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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欣瑩澄清:不是我送的

民國黨新竹縣長候選人徐欣瑩則出面澄清,說這白米是7月時慈善單位,請徐欣瑩幫忙發送給弱勢團體,是慈善單位自發性行為和選舉無關。徐欣瑩說,這是一個很單純的慈善義舉,她本人沒有出半毛錢,只是協助辦理,卻被選舉的栽贓抹黑說成是賄選,她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

鄭朝方在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立委周春米、吳玉琴、李麗芬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鄭運鵬指出,此案人事時地物,所有物證、事證明確,已影響縣長選舉,呼籲檢調單位在選前儘速辦理,給選民一個交代。

鄭運鵬指出,徐欣瑩自稱過去兩年也有一樣行為,但並非以「新竹縣長參選人」的名義,但今年上面有明確標示「參選人」身份;且該包米重達3公斤,不是小包的「平安米」,市價至少百元以上。

鄭朝方表示,目前北台灣都已因「送米」構成賄選被起訴的案例,例如苗栗縣頭份是未貼標籤,就以構成賄選情事;他質疑,徐欣瑩贈米係由里長、組織,以協助弱勢的民意下散。

律師出身的周春米則說,徐欣瑩從今年7月就開始送米,以法律實務見解,不會因競選活動尚未開始、距離投票日仍有一段時間,就認為不是賄選行為;而徐註明「新竹縣長參選人」,就是提醒係她處理、協助、贈送,這「占了愛心、法律的便宜」,「這不是賄選,什麼才是賄選?」

吳玉琴則憂心,徐欣瑩假借愛心之名,陷里長及弱勢者不義。根據法律,收受賄選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弱勢者接受贊助,卻選入賄選風波,「這對弱勢是不可承受之重」,呼籲檢調儘速處理,不要陷入無妄之災。

李麗芬則批評,根據衛福部各縣市福利考核,新竹縣在婦女、家庭支持是全國最後一名,但徐欣瑩位思考對於經濟弱勢家庭的政策,卻以送米的方式,拉攏弱勢,「希望透過一包米,拿到選票」,這是不負責任的候選人,「假愛心之名,真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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