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秋A書事件》《自由時報》懲處3人 記者鍾智凱記大過

2015-07-1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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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秋在「罩杯事件」後不甘受辱提告,《自由時報》發表聲明道歉。(取自李艷秋臉書)

李艷秋在「罩杯事件」後不甘受辱提告,《自由時報》發表聲明道歉。(取自李艷秋臉書)

眾所矚目的《自由時報》報導前主持人李艷秋是「A書女主角」爭議,《自由時報》終於在上周做出懲處,報導的記者鍾智凱被記大過乙支、核稿編輯邱琬智小過二支、副總編輯鄧蔚偉小過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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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秋5月21日在《中國時報》發表〈主播只剩罩杯?〉的評論文章,批評《自由時報》報導內容,《自由電子報》隨後報導〈不爽聊罩杯 李艷秋其實是A書女主角〉煽情內容,李艷秋揚言要提告後,《自由時報》也對於不當的報導向李艷秋致歉,網站報導原文也已刪除,但是李艷秋怒氣未熄,日前更委請律師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訴《自由時報》性騷擾

李艷秋5月2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由時報用不實流言毁謗我,已進行了相當長的時間,有必要呈現過往的紀錄,自由時報專屬部落客,在文章中散佈流言,指我是第三者,經我提告,立即低聲下氣求和解,刊登道歉啓事,承認是毫無根據的胡說。」

對於《自由時報》記者對於李艷秋過往的報導,她也一一點名,「自由時報記者曾德蓉對我的工作,極盡汚衊,從來没有一句事實,我不得不在臉書上公佈她的惡行,要她知所警惕。自由時報記者,引用匿名部落客「箱根遇見李氏夫婦,想對他們吐口水」一文,惡意中傷我們。自由時報記者鍾智凱引用中國網路的情色小說,明指我是女主角。」

李艷秋更在臉書上表示,這是自由時報高層指使,「這幾次報導,記者不同,打擊的手法相同,請問這是記者個人行為?還是報社高層指使?記者們進行這樣下三濫的報導後,獲得的是斥責還是獎賞?答案不是很清楚嗎?這次把責任推給記者和編輯,自由時報的高層,你們不慚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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