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翻船事件 = 另樁余正煌案

2024-03-07 06:00

? 人氣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出席立法院「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專題報告。(顏麟宇攝)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出席立法院「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專題報告。(顏麟宇攝)

余正煌案,林智堅被指抄襲後,綠營高層命國安局長出面偽稱「實係余抄林的」,完全顛倒黑白漫天撒謊。余正煌出面拆穿後,國安局長不但未因說謊受懲,反獲安排泰國旅遊,以躲避新聞界追查。最後余正煌要告林智堅,馬上遭到綠營監察院翻舊帳糾彈,威脅住手。

翻船案,綠營高層的操作也類似余正煌案,令金門地檢署、海巡署聯手掩蓋真相,甚至捏造案情,以下是明顯疑點: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1)金門地檢署嚴重失職

生還漁民供稱停船受檢卻遭海巡CP艇撞翻,海巡方面卻說「高速蛇行逃竄」導致翻船。雙方說詞南轅北轍,按照正常偵查程序,就應該安排雙方對質,如果仍然各執一詞,就應該雙方測謊,單人測謊有可能誤差,但眾人一起接受測謊,就必然可以理出頭緒。就算現在漁民已離去,地檢署仍然可以把海巡CP艇隊員10人一齊找來測謊,必然可以釐清真相。但這些檢方完全都沒做,或者說奉命不要做。

2)海巡署最初說法:陸船高速蛇行逃竄,導致翻覆。這不合常理,大家都看過007電影,羅傑摩爾在威尼斯水域駕快艇被後船追殺,他是直線高速前進,完全沒有蛇行,蛇行必然無法高速,是故海巡署說詞與常理經驗不符。

3)海巡署後改稱陸船是右滿舵急速轉彎導致翻覆,這也不合邏輯,陸船雙引擎,速率超過CP艇,當時海面並無大霧,遠遠就可以看見海巡隊過來,可以從容不迫溜之大吉,根本不需要什麼高速急轉彎,海巡又不是潛水艇突然從旁邊浮出來。

4)最近海巡署亮出「雷達航跡圖」,遭質疑為什麼第一時間不拿出來,推說是檢調命令,這就吹牛不打草稿,所謂偵查不公開,檢調只有權利不公開自己所調查到的證據,而雷達圖屬於海巡署所有,檢調憑什麼命令?為什麼要下這種命令?且眾所週知台北地檢署已經被升上民進黨黨旗,因此只會有綠營高層命令地檢署,不會有地檢署命令海巡署。最可能的真相是:現所出示雷達圖,並非原版,第一時間之所以沒公佈雷達圖,並不是什麼檢調命令,而是偽造版還沒有弄出來!

5)徐巧蕊根據吹哨者爆料,指陸船「蛇行拒檢,並在我方船首迂迴,然後碰撞翻覆」,筆者以為這爆料有問題,陸船速率快,能跑為什麼不跑?卻在CP艇前「蛇行迂迴」?莫非吃飽飯沒事幹,打算挑釁戲弄海巡船?

6)綠委黃捷批藍委質詢站在大陸立場,「令人心寒」!這論調必須糾正:藍委是在尋找事實真相,阻擋綠政府歪曲事實導引司法不公,司法不公就是國家詐騙,乃最嚴重之國恥!

由以上分析,大陸獲救漁民第一時間的供詞:「停船待檢卻被撞」,較為可信,因為還沒有抓到魚,不至於被沒收罰款等等。至於我方的處理,筆者建議:可以不必道歉,表達遺憾即可,因為對方違法闖入在先,但我方執法誤害人命,理應賠償,可以比照國內警方誤殺民眾的標準來賠償。就大陸來看,之前有湖南省頑固者,專門舉牌罵習近平,遭公安逮捕,偵訊時又起衝突,不幸被打死了(類似陳文成案),結果湖南公安賠償家屬相當於台幣一千萬元。我方可以當作參考。

*作者為民間司改工作者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