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大巨蛋法律戰開打 市府不該視安全如兒戲

2015-05-2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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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處理大巨蛋,安全問題該擺第一,驟然停工的安全引發質疑。圖為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右)與都發局長林洲民說明大巨蛋勒令停工原因(余志偉攝)

市府處理大巨蛋,安全問題該擺第一,驟然停工的安全引發質疑。圖為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右)與都發局長林洲民說明大巨蛋勒令停工原因(余志偉攝)

台北市政府昨晚突然發函下令大巨蛋停工,雙方戰爭差不多要正式進入法律戰了。但不論市府與遠雄最後是否能達成任何協議,或是法律戰的結果如何,市府都不該拿安全作籌碼,當作與遠雄作戰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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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安全問題」,是市長柯文哲一直講的「大底完成前,是我怕他(遠雄)」。隨便挖個洞,破壞原有的地質土壤結構後,必然很快周圍就發生崩坍。因此所有的工程深開挖開始前,一定在周圍先作好檔土牆、連續壁支撐,然後中間才開始往下挖,開挖過程不斷以鋼構支撐避免坍塌。

這個過程一般是風險較高、周圍較可能發生崩坍的施工期。一直到挖到最底部,打完大底(大底是厚實的混凝土結構),算是完成主要支撐結構,安全性才較高;接著是從底往上一面拆除臨時支撐的鋼構,一面作好各層樓的底部結構。除非設計有問題,否則到此階段,大概安全就無虞了─這應該算是工程界的基本常識與共識。

大巨蛋規劃的地下4層樓中,挖完了3層,開挖超過20公尺深了,只剩下一層樓;依照遠雄的說法,只剩下2公尺多要挖。此時市府卻要大巨蛋停工,對照先前擔心大底未完成前停工,會導致捷運南港線等周遭崩坍的說法,市府的作法豈不是視安全如兒戲?

市府根據松菸古蹟與捷運南港線的監測值,發現大巨蛋對這些設施有衝擊影響,但以目前大巨蛋已開挖的深度,根據深開挖的基本專業常識而言,停工是讓其置於更大的危險中。不論是工程界、甚至市府的捷運局,都認為大巨蛋現階段不能停工,只有儘快完成大底才是保障安全之道。

上午副市長鄧家基說,因為遠雄送到市政府的報告,都是針對古蹟破壞,和施工安全風馬牛不相及,因此「市府採取停工這樣的行政管制,就是要逼出改善計畫」。不過,這卻是拿最重要的安全當武器與遠雄作戰,如果真停工,市府可以放著一個未完成大底、深20公尺、大面積的「超級大坑」在那不管嗎?至於說遠雄要把完成大底時間延期,到底是蓄意拖延、無能、還是不得不然,市府也該先搞清楚─許多時候,工程有其必要的步驟與時間,一味求快、趕工,出問題的風險會大幅提高。

遠雄昨晚說要照常施工,並提出假處分、訴願,早上改口了,說願意配合市府停工,但停工期間的安全問題不負責─這是擺明了拿根蠟給市府坐。

現在,遠雄把球丟回給市府,市府如果沒有斬獲就讓遠雄復工,威信盡失;如果繼續停工,安全問題怎麼辦?難道要派捷運局或工務局進駐去完成大底嗎?除非市府決定解約、全面接收大巨蛋,否則其間牽涉的權利、義務、後續經費等問題,幾乎是無解。

坦白說,不論遠雄是不是官商勾結、犯了多少錯、有多讓人討厭、有多可惡,市府無論最後要對遠雄作任何行政處分、罰款、甚至解約、走法律訴訟,都沒問題─只要市府認為在合約、法律上站得住腳、法院訴訟有勝算即可。但在「戰爭期間」,請市府官員回歸專業,更別視安全為兒戲、拿安全當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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