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觀點:藍綠立委破百人,却未依法議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2023-12-1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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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立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三讀中央政府總算案。圖為立法院長游錫堃。(鍾秉哲攝)

朝野立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三讀中央政府總算案。圖為立法院長游錫堃。(鍾秉哲攝)

都已經12月初了,但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立法院還未議決,藍綠立委破百人,明顯違反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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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預算法第12條:「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1月1日開始」之規定,民國113年會計年度,就是要在明年元旦開始,而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不就是今年11月底嗎?但立法院居然未議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擁有立法院超過半席次很多的民進黨,及第二大黨的國民黨,公然藐視並違反預算法,實在愧對臺灣人民!

藍綠立委掏空預算法的惡行,並不是今年才開始!自蔡英文主政以來,民國106、107、108、109、110、111、112會計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均未依上述《預算法》規定,在民國105、106、107、108、109、110、111年的11月底議決,而是分別拖到民國106年1月19日、107年1月30日、108年1月10日、109年1月20日、110年1月29日、111年1月28日、112年1月19才議決,分別晚了50天、61天、41天、51天、60天、59天、50天!今年碰到總統選舉,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是否也要拖延到明年1月13日後才要議決?

又更加離譜的是,比中央政府總預算政府機關2兆5千億元預算多近兩倍,幾近6兆餘億元之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之預算,本也應在今年11月底議決,但在藍綠立委失職下,也未議決!

筆者110年12月14日在聯合報發表「游錫堃的道歉 揭民主假象」一文,就指出「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包含台電、中油、各大公股銀行及台鐵、港務公司等國營事業約5兆餘元之預算,比法定應議決的時日,足足晚了一年多,立法院長游錫堃雖曾為此事表示道歉,創下立法院長向人民道歉的憲政首例,但也揭穿了當前臺灣民主之假象!

更可惡的是,在游錫堃道歉後,藍綠立委違反預算法之行徑,又故態復萌!如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近5兆5千多億元預算,立法院本應依《預算法》,於民國110年11月底議決,但卻延宕到民國111年會計年度即將結束的111年12月2日才通過,也公然違法延宕了一年多,以致台灣自來水公司改善民生供水與用水安全計畫;台灣電力公司為穩定供電與推動能源轉型計畫;台灣中油公司為配合環保法規、減少汽柴油產出;台灣鐵路管理局為保障民眾行車安全的維修基地檢修工程建設等各種新興計劃,以及民國113年度,攸關台灣永續發展,合計964億元預算的淨零轉型項目,也因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預算至今未被議決,而均無法及時實施,嚴重傷害了臺灣人民的生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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