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上架案今闖關 陳椒華、藍委踢館NCC要求撤回:請陳耀祥懸崖勒馬

2023-05-0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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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椒華與國民黨立院黨團3日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抗議,遭阻擋進入。(顏麟宇攝)

立委陳椒華與國民黨立院黨團3日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抗議,遭阻擋進入。(顏麟宇攝)

時力立委陳椒華與多位國民黨立委今(3)日上午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鏡電視》取得執照到至今,已違反「附保留廢止權許可」附款的作為,再度呼籲、要求NCC應履行獨立監督機關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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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指,以《鏡電視》有人頭股東代持股份的爭議為例,NCC的調查方式,就是請股東說明,完全沒有徹查資金,就認定沒有違反附款。按照NCC這種「調查標準」,永遠查不到人頭代持,「附保留廢止權許可」的附款,根本形同虛設。

2023050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及立院黨團成員3日至NCC主委陳耀祥辦公室門口抗議。(顏麟宇攝)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及立院黨團成員3日至NCC主委陳耀祥辦公室門口抗議。(顏麟宇攝)

陳椒華批評,NCC主委陳耀祥急著在今天委員會議排審鏡電視負責人變更等三案,對外理由是,NCC要依法於處理期限內完成審查。這根本是陳耀祥為了合理化闖關鏡電視案的藉口,因為《行政程序法》上NCC所謂的審查期限只是「訓示規定」,沒有任何罰則。

陳椒華指出,NCC過去有多少案件,為了調查清楚而延後討論審議,陳耀祥身為主委,非常清楚。以「新彰數位董監變更案」為例,NCC審查了近2年才做出決議。她批評,陳耀祥竟然為了政治上的考量,執意在鏡電視諸多爭議未調查清楚的現在,包括去年1起辭職的「三董一監」提出的諸多鏡電視問題都不調查的狀況下,在今天NCC委員會議排審鏡電視負責人變更等3案,根本是將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先前做出的決議(NCC 未完成調查,不會對鏡電視案做出決定)視為無物。

陳椒華指,陳耀祥這樣護航闖關鏡電視相關議案,她要向NCC其他委員提出呼籲,切勿讓只有政治考量的陳耀祥一再放水護航,踐踏獨立機關NCC的尊嚴。

陳椒華並提出以下3點質疑,請NCC及陳耀祥面對。首先,NCC自陳耀祥擔任主委至今,為何有許多案件沒有在他口中奉為聖旨般的審查期限內完成?其次,審查期限事實上是訓示規定,為何只有在鏡電視的相關議案上拿出來當作理由藉口,到底有什麼政治考量?鏡電視議案有比較特別嗎?

第三、鏡電視「前三董一監」正式發文給NCC的檢舉內容,為何不做任何調查,堅持放水護航鏡電視違法?最後,陳椒華呼籲,請陳耀祥主委懸崖勒馬,撤回今天排審鏡電視負責人變更等案的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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