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名大法官遭質疑酬庸 林俊益:可受公評

2015-04-23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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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之一、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因曾承審馬英九特別費案並做出無罪判決,遭外界質疑為酬庸。林23日表示,任何判決都可受公評。(林韶安攝)

馬英九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之一、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因曾承審馬英九特別費案並做出無罪判決,遭外界質疑為酬庸。林23日表示,任何判決都可受公評。(林韶安攝)

馬英九總統23日正式提名4名大法官人選,被提名人之一、士林地方法院院長林俊益因曾承審馬英九特別費案並做出無罪判決,遭外界質疑為酬庸。林俊益23日在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上表示,當時依法處理特別費案,任何判決都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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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記者會前接見4名被提名人時表示,提名大法官人選是基於憲政運作,無論是總統或立法院,若怠於行使職權,基本上是違憲的。

馬英九提名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為新任大法官,並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23日上午,由副總統吳敦義主持記者會,正式介紹4人背景及經歷。

針對外界因為曾承審馬英九特別費案,質疑林俊益的提名為酬庸,林俊益在記者會上正面回應,自己確實曾在最高法院參與特別費案的審理,而任何1個司法人員就自己承審的案件,一定依法律處理。林俊益強調,最高法院是合議制,由審判長加上4位法官共同審理,任何法官的判決都是可受公評的。

林俊益說明,法院處理案件一定會講究程序優先原則,程序合法才會進入實體審判;大家關注的特別費案,在提起上訴時合議庭認為上訴不符合提起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在程序上並未進入實體審判門檻,並未觸及實體內容。

而對於爭議人選可能導致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出現阻力,馬英九在接見被提名人時表示,基於維繫憲政運作,所以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無論是總統或立法院,若怠於行使職權,基本上是違憲的。

由於有4位現任大法官將於9月30日任滿,馬英九希望立法院能在這個會期完成同意權行使。他並提醒被提名人,這段時間會安排被提名人一同到立法院拜會各黨團,希望被提名人私下不要打電話或用任何方式拉票,以免引起誤會。

此次獲提名的4人背景分別是:黃虹霞為現任律師、吳陳鐶為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蔡明誠為現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俊益為現任台灣士林地方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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