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制度違反《警察勤務條例》 基層警消要求工時8小時、加班費1.66倍

2018-06-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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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與其他團體則為了捍衛基層警察權益,要求政府應要求普遍執行工時原則8小時,並且依修改超勤加班費核發應視加班時間加成1.33至1.66倍。(警工會提供 )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與其他團體則為了捍衛基層警察權益,要求政府應要求普遍執行工時原則8小時,並且依修改超勤加班費核發應視加班時間加成1.33至1.66倍。(警工會提供 )

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5)日出席107年警察節慶祝大會,表揚全國模範警察、資深績優警察兩類。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與其他團體則為了捍衛基層警察權益,要求政府應要求普遍執行工時原則8小時,並且依修改超勤加班費核發應視加班時間加成1.33至1.66倍,更不得以如嘉獎方式等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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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工會邀請公務勞權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法警工會及專欄作家前司法公務員蕭奕辰等,今日上午共同舉辦記者會。會中表示,現行的警察勤務運作方式造成現職員警身體、心理上許多負擔,《警察勤務條例》規範的「每日起迄時間自零時起至二十四時止」、「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服勤人員每日應有連續8小時之睡眠時間」、「每週輪休全日二次」等,直接影響警察身心狀態的條文,現行完全未被遵守,造成警察勞權上的多重損失。

警工會提三訴求 要求解釋「必要時」意涵

警工會等提出三點訴求,第一要求政府應嚴格監督警察人員工時問題,定期檢查並要求普遍執行工時原則8小時的法定規範;第二是取消超勤加班費上限並比照勞基法精神,推動修改超勤加班費核發應視加班時間加成1.33至1.66倍,更不得以不等價、嘉獎方式取代;第三是針對攸關公務人員工時與勞權的條文,要求政府機關解釋條文中所謂「必要時」意涵範圍,並應不得讓例外的執行多於原則的實現。

警工會監事施嘉承表示,申訴並非單是為自身權益提出救濟,而是將全體警察同仁、警眷的健康與安全,寄託於保訓會手中,希望保訓會能夠滿足基層員警普遍的訴求,讓每位員警都能擁有身為人的基本權利。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與其他團體則捍衛基層警察權益,警工會監事施嘉承。(警工會提供 )
警工會監事施嘉承表示,申訴並非單是為自身權益提出救濟,而是將全體警察同仁、警眷的健康與安全,寄託於保訓會手中。(警工會提供 )

保訓會科長表示,會依法函請服務機關函覆資料,提供保訓委員參考,裁決結果將在3個月審理期間內給予回覆。

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基層警消已非第一次來到保訓會進行行政救濟,基層警消的救濟行為不該被看作是英雄,或是個人的行政救濟行為,而是代表著基層警、消長期工時血汗、業務繁冗的問題,在政府「用過即丟」的觀念下,始終無法獲得改善,基層為了性命、家人站出來。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與其他團體則捍衛基層警察權益,紅衣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警工會提供 )
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基層警消已非第一次來到保訓會進行行政救濟。(警工會提供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蔡明翰表示,政府業務多年來不斷膨脹,政府內部的做事方法和編制員額卻不變,用舊有流程去做超量業務,結果當然會普遍超時工作,政府往往發不出加班費,卻逼迫同仁超時免費加班來完成更多工作,這樣「人力加免錢、業務無上限」的情況不斷惡化,總有過載的系統會崩潰。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與其他團體則捍衛基層警察權益,公革力蔡明翰。(警工會提供 )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蔡明翰表示,政府業務多年來不斷膨脹,政府內部的做事方法和編制員額卻不變。(警工會提供 )

專欄作家、前司法公務員蕭奕辰說,整條司法程序上從頭到尾的各機關單位公務員們,幾乎都是處於長期超時加班過勞的狀態,長期過勞也會引發各種慢性疾病,最重可導致死亡。民間司改會研究員林瑋婷表示,如果期待警察能有好的辦案品質,以及以良好的態度對待民眾,得讓警察有不會過勞的合理的工時和勤務量。

台灣法警工會理事長簡嘉達說明,沒有勞動正義就沒有司法正義、社會安定以及國家安全,主管機關不應訂定內部行政規章架空公務人員保障法,以行政獎勵或其他名目之銅板報酬來犧牲公務人員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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