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付民觀點:「民主與人民」的基本價值都已被中共徹底顛倒!

2022-06-1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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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美國民主存在「缺陷和倒退」,但絕對不應該得出「中國民主高於美國民主」的荒唐結果。(資料照,美國之音)

即使美國民主存在「缺陷和倒退」,但絕對不應該得出「中國民主高於美國民主」的荒唐結果。(資料照,美國之音)

6月4日美國之音[時事大家談]節目報導,有專業民調機構結果顯示:中國民主高於美國!(見下面附圖或連接)如果這一結果是來自「中國人群」的真實反應,我認為主要出於兩項原因。一是中共政府始終在「歪曲民主」的真實含義,二是西方社會並未徹底「探明民主」的系統價值!從而讓中國民眾對「民主的真實內涵」形成了嚴重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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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我曾寫過一篇文章〈民主不獨行〉(見《北京之春》),表明民主應該建立在「系統架構」之上!即民主應該與「司法公正」高度結合,因為民主「需要集中(被代理)」。而代表自己(民眾)行使職權(維護自己權益)的人員或組織須要被「真實授權(投票產生)」,同時自己(民眾)還應該具備監督、指責和撤銷代理者的權力(有效機制)。對於代理自己行使維護正當社會利益管理人員或組織的產生、監督、指責和撤除(罷免),通常須要獨立的「仲介仲裁」機構參與,這個「仲介機構」便是「司法公正」!

然而,我們見到,所有推行「馬列共產主義(公有制)」的社會,都會排斥「司法公正和資訊透明」。因為司法公正既須要「司法獨立」,也須要「輿論監督」 (資訊透明)。當失去了「司法公正和資訊透明」後的民主,一定是「假民主」!因為承擔社會公眾利益管理的人員或組織(黨派),至少須要具備「公正信念、明辨是非、輕薄物欲、隔斷親情」的四大定位才能體現出「公正廉明的民主管理」。然而,現實生活中有幾人可以具備這樣的基本條件?即使存在極少數這樣的人士,請問「如何產生或有效尋得(持續維護)」?

依靠堅實的「公正司法和資訊透明」,是人類可以提高民主政治合理性與有效性的唯一途徑!然而,在中國始終沒有建立起「公正司法與資訊透明」的共產專制之下,有中國民眾居然會得出中國符合「民主政治」標準,敢問這些中國人能夠明確告訴我們「什麼是民主」嗎?我個人覺得,即使是專業人士也未必真正明白「什麼是民主」!換言之,那些去進行民意調查的專業機構和個人,敢問你們能夠明確告訴我:什麼是合理而有效的民主政治?

據此,我覺的,不只是中國人「不懂民主」,那些參與民調機構的人士也不懂「什麼是民主」!「什麼是民主」時常成為不少人的疑問,中共政府自毛澤東主政開始便將其解釋為「人民當家做主」。由於「人民」一詞是集合概念,因此毛澤東政府又將自己定義為「人民代表(救星)」。「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豈不順理成章?毫無疑問,中共政府(包括毛澤東個人)根本不具備對「民主政治 定義的解釋權(資格)!因為他們自己不僅從未讀懂過「民主政治」的真實含義,甚至始終在剝奪中國民眾的「自主權利」。道理很簡單,「共產」就是剝奪廣大社會民眾掌握自己「財產(生存利益)」的基本權利,廣大民眾連基本生存權利都被「共產黨」控制,敢問中國民眾是如何行使自己「自主權力」的?沒有條件參與選擇、監督、指責和罷免主宰自己各種社會基本利益的「政治官員(含最高領導)」,只有資格去配合政治官員參與打壓維護自身合理權益的其他民眾,就認為自己擁有了「民主權利」?這種「民主」(民眾)不僅僅是愚蠢(野蠻),而且是嚴重的民族悲劇,更是政府和政治官員(政治領袖)在犯罪(漁肉和愚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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