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第10輪貨貿談判 春節後登場

2015-01-29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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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合會29日在台北舉行,圖為我方談判代表楊珍妮及卓士昭。(吳逸驊攝)

兩岸經合會29日在台北舉行,圖為我方談判代表楊珍妮及卓士昭。(吳逸驊攝)

去年9月上旬之後便告停滯的貨貿協議談判,終於獲致新進展。兩岸經合會第7次例會商定,兩岸將在春節後安排舉行第10輪工作小組會議,但具體日程仍待雙方聯繫決定。至於貨貿協議是否可能在今年6月底前簽署,國貿局長楊珍妮低調表示,「還要努力看看,還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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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合會第7次例會29日在台北舉行,我方在會議開始前便主動喊話,敦促雙方談判代表儘速完成兩岸貨貿協議談判。經過一天會議討論,雙方達成共識,將在春節聯繫安排舉行第10輪貨貿談判。

經合會我方主談人卓士昭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雙方的共識是春節後儘快安排,但在此次會議上並未談到具體日期。在日期選擇上,我方是否有意待中韓FTA內容進一步公佈,以利我方參照?楊珍妮不願證實,僅強調我方談判以對產業發展是否有利為標準。

貨貿協議被府院高層視為2016之前最重要兩岸政策成果之一,是否有可能在6月底前完成簽署,成為選舉利多?對此時間猜測,楊珍妮在受訪時低調表示「還要努力看看」,後來更進一步坦承「還有困難」。

而在我方拉高分貝喊話下,中方也在會議後肯定推動貨貿協議談判持續協商的重要性。中方談判代表、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檢視ECFA早收清單實施成效,貨品貿易僅佔方全部項目7%,服貿開放項目也只有20多項,就已獲得顯著效益,「若服貿和貨貿協議能完成並實施,兩岸受益的範圍並定更加廣泛」。

而與《兩岸貿易協議》息息相關爭端解決機制談判,卓士昭透露,協商已經取得相當進展,包括爭端解決機制的設計理念、基本原則、程序架構、協議主要內容,做了主要溝通;並對《爭端解決協議》的前言、適用範圍、專家審議組的職能、審議期限,以及費用承擔等方面達成共識。

但卓士昭也進一步表示,《爭端解決協議》並不會先行簽署,雙方希望能與《兩岸貨貿協議》一起達成協議並簽署。儘管我方認為此次協商獲得不少共識,但楊珍妮也說明,協議所涉細節很多,談判並非已接近完成;且《兩岸貨貿協議》內容涵蓋產業類別等具體內容,兩個協議同時簽署,讓《爭端解決協議》有適用對象,此一機制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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