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馬英九批北檢嚴重侵犯人權 高檢署:期待馬尊重司法

2021-10-2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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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27日宣判,前總統馬英九發聲明指責北檢既「入人於罪」又「嚴重侵犯人權」。(資料照,顏麟宇攝)

三中案27日宣判,前總統馬英九發聲明指責北檢既「入人於罪」又「嚴重侵犯人權」。(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北地方法院27日上午對三中案判決前總統馬英九等人無罪,馬英九立即發聲明指責北檢既「入人於罪」又「嚴重侵犯人權」,而當時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現任高檢署檢察長。高檢署對馬英九的聲明立即發新聞稿澄清,要馬英九「尊重司法,勿以政治手段進行操作,並以影射方式做人身攻擊」。三中案還未上訴二審,但檢辯對壘已有濃厚硝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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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27日上午的聲明稿主要指出:1、依《廣電法》規定,馬英九出售中投等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北檢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2、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於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台北地檢署又入人於罪;3、監委2019年12月18日調查報告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況,嚴重侵犯人權。

高檢署回應問題1時指出,首先要思考下面4項議題:1、中影公司為何會於2021年9月17日返還中華民國9億5000萬元及《梅花》、《八百壯士》等330部國片版權?2、中影公司還有多少不當取得爭議之國家資產被賤賣或沒有追回?3、中影、中廣、中視公司還有多少以不相當價格賤賣財產所造成之損害,有關單位應該持續追討?4、「被告沒有拿一毛錢」和「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在法律及國人的評價上有何不同?

高檢署針對議題1指出,中影公司與黨產會達成和解給付之金額9億5000萬元及歸還330部國片版權,均為台北地檢署三中案起訴所查明中投公司出售中影股權時,所嚴重低估之不動產及未估算之影片價值。若非台北地檢署起訴被告等人,中影公司是否會返還9億5000萬元及返還330部國片版權予國家,即有疑問?足徵被告等人確有賤售中影公司股權之背信犯行,亦可見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之正當性與必要性,始能為國人追回上述不法所得。

高檢署針對議題2再分2點回應:1、中影公司名下其他涉有不當取得爭議之國家財產,有新世界戲院、嘉義戲院、光華戲院、壽星戲院、台中戲院、延平戲院都是國民黨不當取得之日產戲院,屬於國家資產,都尚未返還;2、中影公司所有之3大不動產華夏大樓、新世界大樓及中影文化城於2005年6月委託中華徵信所鑑價之價值合計共72億9900萬元,中影公司股權實際上被嚴重賤賣的差額應該更高。

高檢署針對議題3回應指出,積極損害:三中案38億4932萬1438元(中視4億9430萬4397元、中影18億231萬5166元、中廣15億5270萬391元)黨部大樓5億9712萬8278元;消極損害:中廣收股款債權28億4530萬元,總損害為72億9174萬9716元。

高檢署針對議題4表示,馬英九所為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賤賣三中股權之行為,表面上「沒有拿一毛錢」但「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兩者有何不同,國人自有公評。

高檢署續以2點回應馬英九聲明稿的問題2:1、2014年8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查無不法簽結本案的原因,是因為尚未查獲高達數百片的錄音光碟及相關交易文件資料,迄2017年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查獲該項證物及調閱資料後,充分還原現場犯罪事實,始以該等新證據起訴;2、如果馬英九覺得無辜,應該即日起把涉案錄音光碟數百片,包括在光碟片中就交易過程馬英九自陳「太荒唐」等講話,全面全程上網公開、主動提供全體國人檢視,如此即可真相大白。

高檢署回應問題3時表示,經調閱監察院調查報告,並未就北檢偵辦三中案指責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更無所謂「嚴重侵犯人權」乙事,此項無中生有的聲明稿實屬誤導視聽,殊不足取。本案偵辦期間,若干有心人不斷透過各種途徑干擾偵查,造成檢察官很大困擾,檢方為此發布前後近20篇新聞稿予以澄清。

高檢署表示,本案為單純的刑事案件,期待馬英九尊重司法,勿以政治手進行操作,並以影射方式做人身攻擊,此方有利於我國民主法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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