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川觀點:政府應儘速強化組織結合民間力量,防制疫情與災害

2021-06-1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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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冠狀病毒疫情災害致災原因及影響和世界相通,而所致之經濟、生活及健康影響則是世界性。(AP)

COVID-19 冠狀病毒疫情災害致災原因及影響和世界相通,而所致之經濟、生活及健康影響則是世界性。(AP)

台灣在百年來,歷經多次大災難,包括1999年921集集大地震及2009年莫拉克颱風,這兩項屬因為天然因素所致之災害,災情災區是在台灣,均造成嚴重生命財產及國土環境破壞,均是世界共同矚目之大災難。而2020年所發生之COVID-19 冠狀病毒疫情災害,依據災害防救法分類係屬生物病原災害由中央之衞福部主管,致災原因及影響和世界相通,而所致之經濟、生活及健康影響則是世界性,其對台灣之衝擊不亞於前述大地震及巨大風災所致之災損影響。台灣已經累積了幾次重大災害之寶貴經驗,值得本次COVID-19防疫及災後重建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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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累積降雨量及重災區。(中央氣象局及行政院重建會,作者提供)
莫拉克颱風累積降雨量及重災區。(中央氣象局及行政院重建會,作者提供)

政府防疫及重建組織應再加強

在前述兩項天然災害發生後,中央政府即成立災害應變中心,進行搶救工作,並以救災及重建並行方式,制定特別條例,成立中央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制定特別條例及編列預算,制定各項重建計劃,加速進行救災及重建工作。依法成立之行政院921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之召集人均由行政院長擔任,係就重大政策諮詢、決議及調整執行長則由政務委員擔任,而其下之委員分別由相關部會之首長、專家學者及災民代表所組成。重建委員會議由行政院長主持,是最高行政決策會議,而執行長則主持工作小組會議以整合各部會、地方、民間及災民災區之問題。以莫拉克颱風推動委員會(簡稱重建會)為例,行政院長兼召集人(劉兆玄、吳敦義、江宜樺)即親自主持了33次委員會(祇有第十次由陳冲副院長代理),執行長亦召開了48次工作小組會議(前10次由劉兆玄前院長主持)。所出席委員會議之各部會首長,包括國防部、外交部、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工程會、勞委會、衞生署、環保署等之首長均要提出各部會重建計劃,並「主動積極」的參與重建工作之推動。馬英九前總統及各任行政院長也積極訪視災區及災民,聆聽民意並充分掌握所有重建工作之推動。而重建會向總統親自報告73次、副總統74次、院長15次,可見當時中央政府對重建工作協調整合及推動之積極及重視。

參考國際因應疫災模式,均依權責相符原則,由總統或總理負責。再參考台灣過去兩次大型災害救災重建模式,救災及重建應該及早結合。在加強防疫及重建執行,現在雖偶由行政院召開擴大防疫會議,建議政府應該依據災防法第37條,成立重建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長召集,經常性統籌辦理事務。

政府主動積極結合民間力量

面對大災難之對應及復健,一定要有智慧,政府雖擁有公權力及財務資源,但是絕對不是萬能,能夠有企業及NGO協助,是在大災難時,用以補足政府功能之不足。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災後之重建,行政院劉兆玄前院長決定採用「政府結合民間力量」之模式推動。於災後8月27日就和NGO團體商議確定「政府提供建地及辦理公共設施,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合作政策來安置受災民衆及進行校園重建。劉前院長復於8月31日於行政院邀請鴻海集團、台積電、統一集團等近百位企業負責人開會,呼籲企業界除愛心捐款外,能運用企業參與能量,貢獻智慧及管理技能協助災區產業重建。重建會即制定「民間資源參與產業重建執行方案」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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