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14歲時都在做什麼?美國電視主持人「兩廂情願說」遭砲轟 性交同意年齡引熱議

2017-11-1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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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黨性侵風雲:阿拉巴馬州聯邦參議員候選人摩爾(AP)

共和黨性侵風雲:阿拉巴馬州聯邦參議員候選人摩爾(AP)

美國一名主持人捍衛性醜聞纏身的聯邦參議員候選人時,暗示這是和當年14歲受害人兩廂情願的性接觸,引發撻伐,網友今天群起po出自己14歲照片,喚起各界對性行為同意年齡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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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廣播公司新聞網(BBC News)報導,美國阿拉巴馬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候選人摩爾(Roy Moore)遭控1979年32歲時對當時僅14歲的少女有不當性接觸,他本人強烈否認,說這些報導「完全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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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後,福斯新聞(Fox News)主持人尚漢尼提(Sean Hannity)在廣播節目談到這起指控,並講出「合意」(consensual)一詞,使得爭議愈演愈烈。他事後道歉,說自己是一時「口誤」。

根據法新社,女性網友紛紛在推特上用標籤「#14歲的我」(#MeAt14)張貼自己14歲時的照片,描述當年青澀懵懂的自己都在做些什麼,並凸顯14歲的孩子還沒有能力來同意跟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標籤至今已經被使用了超過5萬次。這些照片中的女孩許多都戴著全口牙套,散發女學生純真的氣息。

第一個用這個標籤發文的是北卡羅來納州律師勞森(Catherine R L Lawson)。她9日晚間推文說:「14歲沒能力同意,在阿拉巴馬州無法,在任何地方都無法。#14歲的我。」

喜劇節目「每日秀」(The Daily Show)共同創作者兼演員麗茲溫斯德(Lizz Winstead)也推文表示:「這是14歲的我。我參加體操隊,在合唱團唱歌。我可沒有和32歲的老男人約會。」

推特用戶@lisa_germaine也說:「這是我14歲的樣子。我當時參加音樂劇俱樂部,還是個學藝術的學生。我做蝴蝶結髮夾,週末當保母。」

@MarieDelus也推文寫道:「這是#14歲的我;雖然我當時超迷王子(Prince),但我不和32歲的老男人約會。」

@SandraLondino也說:「這是14歲的我。我沒有和32歲的老男人約會。我當時騎馬、打籃球,試著熬過高中一年級。」

用標籤「#我也是」(#MeToo)掀起全球性侵控訴浪潮的「妙管家」(Who's the Boss)女星艾莉莎米蘭諾(Alyssa Milano)也推文響應:「#14歲的我崇拜我兄弟,我愛我的狗狗浦奇(Pucci),我愛OMD(80年代英國流行電子音樂團體),我的頭髮很澎,我很開心,我很純真。」

「法定性行為同意年齡」一般是指性交雙方都必須超過此一年齡,否則便會被視為犯罪,世界各國的同意年齡差距甚大,儘管亞洲、歐洲部分國家的同意年齡可能低至14歲以下,美國各州都是從16歲起跳。

台灣刑法227條規定,與16歲以下未成年人性交無論自願或強迫都是犯罪,但犯罪者本身若未滿18歲則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即所謂的兩小無猜條款,且為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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