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選罷法不修,罷王罷捷何須理由?

2021-01-19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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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被罷免,高雄市議員黃捷成為下一個目標。(盧逸峰攝)

繼續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被罷免,高雄市議員黃捷成為下一個目標。(盧逸峰攝)

罷韓成功開啟了政治潘朵拉的寶盒。原本被視為遙不可及的罷免門檻,在近日罷免王浩宇成功後,再度說明並非難事。回想當時選罷法修正是爲降低罷免門檻,但如今逐一成案進而票決的衝擊性,立法者恐也是始料未及。當初由綠營主導的修法,反而成為綠營作法自斃的夢魘開端,全國首位遭罷民代就此誕生,還是民進黨籍議員;接續的罷免黃捷同樣是綠營色彩,十分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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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的作繭自縛其來有自,延續太陽花運動後的「割闌尾計劃」,企圖利用罷免手段打擊當時執政國民黨的道德正當性,罷免理由之一「瘦肉精」赫然在列,結果從南到北無一成功。在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後,為一雪罷免失利恥辱,利用多數優勢強行通過修法,唯一目的是為讓罷免從幾乎不可能變成可能。沒讓綠營料到的是,「瘦肉精」議題有一天竟再度成為主角,而首位被罷免的民代卻不是國民黨籍。

早在罷韓進行初期,民間就有認為選罷法在修法後有明顯瑕疵,容易因門檻過低引來有心人進行政治操作、製造政治鬥爭,徒增社會不安的善意建言。但取得2020大勝的綠營早已殺紅了眼,將「誠心建議」視作挺韓言論,未再思考修法可能。當藍營進一步提出質疑罷免正當性議題時,黃捷則是在罷韓第二階段連署已突破55萬份之際,痛批韓「等到要被當掉時才願意惡補的市長,市民早就死當你了。」呼籲韓國瑜自己辭職下台。言下之意是二階連署通過就是被市民「死當」,何須理由?黃捷說出口時應也沒料到,自己也有通過二階連署成案的一天。

在修低罷免門檻的同時,就注定新制度會成為政治尋租的工具。如今也證明,只要有意推動罷免團體能夠找到具有組織動員能力的夥伴,在強力推動下,極有可能通過一、二階罷免,至於第三階段的投票,只要再設法鼓勵屬於政黨基本盤的選民最大程度出門投票,達成四分之一門檻目標就成功在望。

也正因為降低罷免門檻之故,讓罷免理由成為擺設。套句經典港片對白:「任何人只要有300萬美金,都可以參加慈善撲克王大賽!」同理,只要一、二階段連署通過,就依法可以罷免何需任何理由?畢竟惡法亦法,罷韓因此而通過,罷王也不例外,罷捷很可能再度證明制度問題的存在。

毋需擔憂從此以後是否會引發罷免浪潮。因為一旦罷捷甚至罷免陳柏惟都成功之後,大黨之間將取得微妙的「恐怖平衡」。在雙方都認知到,一但濫用這種極具政治毀滅性的武器後患無窮,難保哪天身為既得利益的自己也會成為制度的受難者後,自然會悄悄開啟修法大門,畢竟沒有人希望玩火自焚。至於那些在罷韓時選擇忽視制度瑕疵問題,如今成為受用制度規範的人,當然就沒有太大同情的必要性了。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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