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判刑2年今入獄,稱要從「仇恨對立謠言走出來」

2017-07-2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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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劣油案被依詐欺等罪判刑2年定讞,於28日早上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並入監服刑。(資料照,吳逸驊攝)

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劣油案被依詐欺等罪判刑2年定讞,於28日早上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並入監服刑。(資料照,吳逸驊攝)

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劣油案」,以低價棕櫚油混摻高價橄欖油與葡萄籽油做成調合油販售,不法獲利高達6000多萬元,被依詐欺等罪判刑2年定讞,而魏應充也在28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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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為降低成本,將「98配方」的98%低價棕櫚油參雜1-2%橄欖油、葡萄籽油,但瓶身卻透過包裝成純橄欖油、調合油高價出售,不法獲利高達6000多萬元,此舉構成詐欺、虛偽標記罪嫌,二審遭判2年徒刑定讞。

魏應充報到前受訪表示,「既然老天給我這樣的考驗,我們就坦然面對,我們要從仇恨、對立,與謠言中走出來,感恩至親好友員工一路相挺,相信我的清白,謝謝。」魏應充26日一度傳出因身體不適,所以沒有出席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20周年慶活動,不過魏應充的身體狀況似乎並不影響其發監執行,今早已如期向北檢執行科報到。

頂新、味全劣油案自2014年爆發後,魏應充遭指控於2007年指示味全公司購買大統長基混摻銅葉綠素等劣混油,以及2012年使用恐引發心血管疾病的棕櫚油,透過包裝成純橄欖油、調合油高價出售,獲利共約新台幣2億餘元。

全案經審查,2016年3月一審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對魏應充等判處4年徒刑,味全公司判罰1550萬元。但魏應充堅稱自己「多年來經營食品事業,一直都把品質當作第一優先」,上訴智財法院,在2017年4月27日,智財法院以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魏應充2年徒刑定讞。

北檢日前對魏應充發出傳票,依法規定,魏應充若服刑期間表現良好,1年後便可以聲請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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