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同意羈押,三立委中秋沒得團圓

廖國棟(右)今年中秋回不了家。(柯承惠攝)

立法院在九月十八日開議,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與趙正宇等四名立委因涉貪遭押而缺席。《憲法》增修條文裡對立委張開保護傘,規定「會期中」須經立院許可才能逮捕或拘禁,雖然第一時間在押立委並未因此受惠,但台北地檢署二十一日偵結,將在押立委移送法院審理,北院按《憲法》規定處理,續押前已先函請立院許可。而立院也在二十二日同意北院續押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三位立委今年中秋將無法回家團圓。

收押立委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北檢檢察長周章欽在召開內部專案會議時早已全面沙盤推演。由於《憲法》規定的立院正式會期為九月到十二月,檢方認為羈押期一旦跨過九月一日,就可能面臨《憲法》爭議。檢方內部研究認定,法院羈押時在立院休會中,而羈押程序合法,沒有徵詢立院同意的問題;即使需要補徵詢,也不至於動搖在押狀態;而檢方二十一日起訴移審,則必須由法院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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