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法官一審再審人民陷入「訴訟輪迴」 民間團體舉太極門案呼籲落實迴避制度

2020-07-2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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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中)於立法院舉辦公聽會,從太極門案分析台灣司法的三波段問題。(圖/葉滕騏)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中)於立法院舉辦公聽會,從太極門案分析台灣司法的三波段問題。(圖/葉滕騏)

司法改革近年來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其中「法官迴避制度」也是許多民間司改團體要求改革的問題之一。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以太極門案為例指出,前審受命法官曾參與準備程序和實質調查,而案件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又讓因職務調動到最高行政法院的同一位法官參與審查,「照理說應該要迴避」。對此,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也批評,現在法官迴避制度已是「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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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與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16日合辦「誰來審判?台灣司法公平審判?反造假運動」公聽會,探討檢察官借調行政執行署與法官迴避制度等議題。陳志龍表示,「台灣司法最大問題在於人,帶有假面具的人」,從太極門案中可看出三波段的司法問題,從檢察官造假濫權起訴,到法官不遵守迴避,兼跨高等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審查,最後是檢察官借調行政執行署、廉政署制度。

檢察官制度亂套 司法機關走向「角頭化、幫派化」

陳志龍質疑,檢察官應該具有獨立性,行政執行署借調制度形同是讓「檢察官脫離原有權責」,且司法官轉任到行政機關的待遇和年資可併計,「現在檢察官是刑事訴訟法的檢察官?還是行政訴訟法的檢察官?還是廉政署的檢察官?司法官和行政官混在一起,已經亂套了!」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感嘆,國家司法機關正在走向「角頭化、幫派化」。(圖/葉滕騏)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感嘆,國家司法機關正在走向「角頭化、幫派化」。(圖/葉滕騏)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也感嘆,整個國家正在走向「角頭化、幫派化」,「調查局變成調查堂,檢察署變成檢察堂,國稅局成為國稅堂,幫主就是法務部長、司法院長」,一個正常法治國家,公務員應以守法為第一原則,否則就跟黑道沒有兩樣。

黃越宏指出,檢察官借調執行署查逃漏稅,已經與檢察官工作無關,竟然可以領檢察官加給,還能加到退休金?「就是因為角頭化,只要角頭說能領就能領。」同時,他也批評日前發生總統在接見民間司改團體時找來大法官說明,「大法官權責上能夠彈劾總統,但總統能在下雨天打電話叫大法官跑步過去,這就是幫派化、角頭化最明顯的現象。」

司法實務限縮解釋 人民申請法官迴避從未被准許

針對法官迴避議題,黃越宏指出,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法院職員應迴避的各種情況,其中人民申請法官迴避,「這在台灣卻從來沒被准過。」他以洪英花案為例,原告要求傳前法官當證人,證人也同意,但法官就是不傳,申請法官迴避也不準,全台灣有兩種人做錯事不用負責,一是算命師、一是司法官,「算命的不准還可以下次不找他,可是檢察官、法官不公平卻不能換人?」

黃越宏強調,迴避制度是司法最基本的人權落實,既然國家賠償法豁免司法官員的錯誤,那人民就要有權利申請法官迴避。他建議,法務部、司法院應明訂申請法官迴避,以准為原則,不准為例外並須說明,「這樣老百姓的怨氣至少可以少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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