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王建煊財長任內 曾違法銷毀卷證

2014-01-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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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調查發現,監察院長王建煊擔任財長任內,也曾銷毀檔案。(宜蘭縣政府提供)

監委調查發現,監察院長王建煊擔任財長任內,也曾銷毀檔案。(宜蘭縣政府提供)

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因違法銷毀公文,去年7月遭監院彈劾通過,監察院長王建煊不僅表態力挺,至今更無任何處理,監委們私下諷刺地說,監委高鳳仙曾調查王建煊過去擔任財政部長時,也有過下令將未達保存年限的公文檔案銷毀紀錄,難怪現在覺得陳豐義所為是努力任事,沒有錯。不過高鳳仙完成的該份調查報告中,有關王下令銷毀文件資料的內容,最後卻在財政委員會審查時意外遭到刪除,未在監院網站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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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透露,2008年8月本屆監委甫上任之初,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赴監院檢舉,監察院長王建煊任財政部長時通過成立16家新銀行,造成國庫虧損、紊亂金融秩序,由監委高鳳仙調查,並於隔年8月間通過調查報告,不過知情人士透露,該份調查報告在監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時,卻是一波三折。

知情人士透露,其中最大爭議,當時財政部針對16家新銀行評比資料卷證保存不完備,包括商業銀行設立許可案件評分彙總表、面談結果評分表、重大加扣分項目彙總表等當時財政部為何同意這16家新銀行成立的最主要依據紀錄都已不翼而飛。

依據高鳳仙原始版本的調查報告,財政部司長陳木在被約詢時明白表示,「80年6月26日上午會議中由部長決定核准家數後,為免分數外洩,引起外界爭議,故決議銷毀『評分彙總表』,因與會者認為評審過程已甚為公平」,另一當時的科長林士朗也證稱,「銷毀評分彙總表係由部長裁示」,二人均清楚表明是當時的財政部長王建煊指示在完成評比後,就銷毀16家銀行評分的彙總表。

王建煊也在接受監委高鳳仙約詢時表示,「評分彙總表係由本人下令銷毀,原因是該分數表一旦外流,將嚴重影響獲准設立而分數較低者之社會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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