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規範變嚴 這15種行為小心踩地雷!

2017-04-0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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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為因應明年亞太防洗錢評鑑,要求銀行公會重新檢討洗錢態樣。為此,銀行公會祭出「10大疑似洗錢交易態樣」,民眾存、提款達一定金額恐遭行員盯上。(資料照,取自金管會官網)

金管會為因應明年亞太防洗錢評鑑,要求銀行公會重新檢討洗錢態樣。為此,銀行公會祭出「10大疑似洗錢交易態樣」,民眾存、提款達一定金額恐遭行員盯上。(資料照,取自金管會官網)

金管會為因應明年亞太防洗錢評鑑,要求銀行公會重新檢討洗錢態樣。銀行公會理監事會擬出「10大疑似洗錢交易態樣」,可疑的洗錢行為從過去20種,擴大為53種。其中有15種與民眾息息相關,包括在同一帳戶、一定期間內的現金存、提款交易,分別累計達特定金額,即有可能被視為洗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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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銀行公會2月底理監事會通過,祭出「10大疑似洗錢交易態樣」,若加上資恐交易,可疑的洗錢行為,將從過去20種,一口氣暴增達53種。

這10大疑似洗錢交易的行為,從民眾臨櫃的「存款、提款、轉帳、匯款」,到借錢、或是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交易、貿易融資、保管箱、跨境交易,甚至是民眾本身的異常交易活動等,都全部列管。

銀行業指出,如果同一個客戶或同一帳戶,在「一定期間內」的存提交易達到特定金額以上,或者略低於需申報的50萬元,就可能會被懷疑洗錢,而被銀行行員注意。

此外,以「提現金為名、轉帳為實」的交易流程,如密集存款、又移轉,代理他人存、提款,或是異常換鈔行為、買賣特定金額的外幣現鈔者,都會被銀行盤查。

由於疑似洗錢態樣影響範圍大,就有旅行社抱怨,團費一收就是上百萬元,現在只要存、提款,或是付訂金給商家,就會被銀行行員問。也有導遊拿50萬現金到銀行付飯店訂金,也被要求出具證明。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日前也接獲民眾陳情,有民眾去銀行存50萬元的結婚禮金也被盤查,直呼防洗錢已經變擾民。

銀行行員無奈地說,為因應防洗錢評鑑,加上兆豐去年遭美鉅額罰款案,銀行業幾乎如臨大敵,加上「法規在前、罰金在後」,銀行只得做好防洗錢,免得挨罰又影響商譽。

金管會羅列「10大疑似洗錢交易態樣」,以下15種「存、提、轉、匯」的部分與民眾息息相關,包括:

1、同一帳戶在一定期間內的現金存、提款交易,分別累計達特定金額;

2、同一客戶在一定期間內,於其帳戶辦理多筆現金存、提款交易,分別累計達特定金額以上;

3、同一客戶在一定期間內,以每筆略低於一定金額通貨交易申報門檻的現金辦理存、提款,分別累計達特定金額以上。

4、客戶突然有達特定金額以上的存款(如將多張本票、支票存入同一帳戶);

5、不活躍帳戶突然有達特定金額以上資金出入,且又迅速轉移;

6、客戶開戶後立即有達特定金額以上款項存、匯入,且又迅速轉移;

7、存款帳戶密集存入多筆款項達特定金額以上;或是筆數達一定數量以上,且又迅速轉移。

8、客戶經常於數個不同帳戶間移轉資金達特定金額以上;

9、客戶經常以提現為名、轉帳為實方式處理有關交易流程;

10、客戶每筆存、提金額相當且相距時間不久,並達特定金額以上;

11、客戶經常代理他人存、提,或特定帳戶經常由第三人存、提現金達特定金額以上。

12、客戶一次性以現金分多筆匯出、或要求開立票據(如本行支票、存放同業支票、匯票)、申請可轉讓定期存單、旅行支票、收益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合計達特定金額以上;

13、客戶結購或結售達特定金額以上外匯、外幣現鈔、旅行支票、外幣匯票或是其他無記名金工具。

14、客戶經常性將小面額鈔票換成大額鈔票,或反之;

15、自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匯入(或匯出到該等國家地區)達特定金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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