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萬元的拖鞋為何還人人搶買?我們沒看見的魅力,400年前就讓歐洲人血脈賁張…

2017-01-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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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雙長得跟「藍白拖」差不多的愛馬仕名牌拖鞋,開價25000元,在網路上引起熱議。「誰要花那麼多錢買雙拖鞋啊?」在譏笑的同時,你可能不知道拖鞋在早期的歐洲社會可真的是很名貴,也因此現代歐洲品牌依舊常推出高價拖鞋。早期,不僅貴族愛穿,因為露出部分腳部,更成了比高跟鞋更性感的配件。

早期歐洲人愛鞋成痴,在另一個版本的《灰姑娘》裡,王子愛的根本不是灰姑娘,而是她腳上那雙「拖鞋」(甚至不是高跟鞋)。別小看你腳上幾百塊的拖鞋,它在以前可是很名貴的......。

在那個時代所有的鞋款當中,沒有一款如此誘人、也沒有一款如此法國,那就是所有時代裡最性感的鞋—拖鞋。拖鞋並非17世紀法國的發明,很早以前就有拖鞋了—埃及人、希臘人,特別是羅馬人特別鍾愛這種平平的的涼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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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的歷史豐富多彩。羅馬曾流行一種拖鞋,稱為soccus 或socculus,是以非常柔軟的皮革或布料製成,有時帶有精美的刺繡。這種拖鞋只供女士在家中穿著,只有妓女才敢穿著這種鞋上街。

另一種拖鞋(mule)則源於拉丁文的mulleus calceus,是指羅馬貴族所穿的一種紅色拖鞋。

早期歐洲人心中的「拖鞋」:高貴、性感的象徵物

「拖鞋」一詞直到16世紀中期才開始使用。直到17世紀,拖鞋在英語裡稱panobles,和法語裡的pantoufle 一樣,是一種在臥室裡穿的鞋。這說明了一個事實,也就是正如古羅馬人的拖鞋一樣,這種鞋子僅限在室內穿著。研究鞋履的歷史學家認為,拖鞋直到19世紀才首次在公共場合露面。他們肯定沒有好好看過1690年代法國的時裝畫。

時裝版畫清清楚楚地證明了拖鞋是和革命性的女式薄衣相配的鞋。1678年1月的《文雅信使》以極大的熱情公布了這種休閒款式。拖鞋通常帶有高跟,與女式薄衣相得益彰,特別是配上最性感的新款薄衣,而且還與外套相配。時裝畫描繪了貴族婦女如何讓拖鞋非常公開化:在一張小畫裡,奧羅內伯爵夫人在教堂裡驕傲地炫耀著她那雙紅色的高跟拖鞋;她其實是在炫耀自己,因此才會在公共場合炫耀她的拖鞋。由於這當中帶有閨房私密的隱喻,因此顯得格外性感。

拖鞋在17世紀的法國終於走出了臥室,得到屬於它們的勝利,而且沒有喪失古羅馬時期帶有的濃郁性感威力。一旦宮廷中最受寵、最放蕩的女人,例如德奧羅內伯爵夫人為後人鋪好了路,時裝迷很快便將有著最頂級的豪華布料,鑲有寶石,而且滿是蕾絲和刺繡的拖鞋變成舞會以及晚會的正式穿著。讓腳一半在鞋內,一半露出來;容易脫下,而且腳趾可以輕鬆活動—在17世紀的巴黎,拖鞋很快便擺脫了過去在室內穿著的低下地位,變成鞋類中的休閒裝,以及巴黎最性感的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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