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堅世代孝親撫養 是兩代親情的潤滑劑還是芒刺?

2016-12-2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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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化社會議題沸沸揚揚,台灣預估在2025年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但在一般人眼中,除了看到媒體和政府大力疾呼的社會與經濟危機,似乎還難以感受可能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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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當退休高齡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越高,即使政府支出在熟齡照護的預算增加,每人平均所能分到的資源依舊減少;而這多出來的部分,就將落在下一代身上,成為他們的撫養責任。

同時,由於大部分家庭的少子化,一家三代的經濟重擔集中在一兩個工作人口身上,中堅世代要承擔的撫養責任將是以往的兩倍,屆時在「孝親費」和兒孫的教育資源又該如何分配?不只是「貧賤夫妻百事哀」,套用在兩代親情上,也已有不少年屆退休人士擔憂成為孩子們的累贅,深恐現實的經濟問題將成為壓垮兩代親情「說不出的痛」。

面對中堅世代養不起的未來,帶有濃厚社福色彩的新型態「以房養老」金融商品,也許正是高齡社會中「老有所養,幼有所長」的安家新解。

運用不動產作為擔保,向銀行申請「逆向房貸」,每個月可以固定領取一筆金額當作退休金。(圖/擷取自咕嚕美國通)
運用不動產作為擔保,向銀行申請「逆向房貸」,每個月可以固定領取一筆金額當作退休金。(圖/擷取自咕嚕美國通

以房養老新觀念  中堅世代撫養壓力有解

「以房養老」的概念在歐美、日本、澳洲、新加坡等地行之有年,說穿了就是運用不動產作為擔保,向銀行申請「逆向房貸」,每個月可以固定領取一筆金額當作退休金。

像是美國自1989年啟動「房屋價值轉換抵押貸款(HECM)」,年滿62歲就可用名下房產向承辦銀行申請,依照申請人的年齡、利率和房價來決定貸款金額,一般約為房價的5~6成;新加坡則是以政府主導的「屋契購回」計畫,讓年長屋主房子以市價賣給建屋局,之後再以30年租約繼續住在原本的房子裡。

無論是哪一種方式,最終目的都是讓長者能夠透過畢生努力買下的房子換取穩定的退休收入,同時有生之年都能繼續住在原屋中。而台灣繼102年開始由政府推動試辦「公益型逆向房貸實驗方案」,也從今年開始推動「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房貸」,為邁向高齡的台灣社會作好前瞻準備。

案例說明:

46歲的王先生和太太跟兩個小孩在台北市生活工作,目前85歲的父親則在母親過世後就獨居在基隆老家。但是父親年紀越來越大,行動越來越不方便,生活起居都需要依賴外籍看護;王先生好幾次提出讓父親把老家賣掉搬到台北就近照顧,但父親總說捨不得離開住了大半輩子的地方而婉拒。只是景氣不好,每月的收入要照顧一家大小已經不容易,再加上每個月外籍看護的費用,王先生實在有點喘不過氣…..

以王先生為例,如果父親名下的房產認定總價為2,880萬元,借款期限為12年,每個月10萬元的月付金,申貸額度為1,440萬,同時因為核貸金額未超過認定價5成,符合土地銀行「利息全數掛帳」,本金到期一次償還的標準,王爸爸每個月收到的撥款不必再扣利息費用,也就是每個月實拿10萬元,免去立即支付利息費用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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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賣屋搬家  還能靠房子養老

由於公益色彩濃厚的逆向房貸對銀行端而言利潤並不豐厚,目前台灣只有8家銀行推動,主要仍以公營行庫為主;基本門檻只要年滿65歲,就可以用名下的不動產向有開辦該項業務的銀行進行申請。以102年就配合政府試辦的土地銀行於今年開辦的「樂活養老」方案為例,只要年滿63歲就可以申請辦理,只是未滿65歲申辦者,貸款期限則一律皆為30年。

申辦後,申請人同樣擁有名下房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貸款本金將平均按月定額撥付到申請人帳戶,作為每月的固定生活支出來源,等到貸款屆期,子女的支付能力累積到一個程度,也可選擇清償貸款來保留房子的產權。對於捨不得兒女在人生的打拼階段付孝親費的長輩們來說,就可以靠房子養自己,不用讓兒女承擔太多撫養壓力。

社會經濟及環境的轉變,需要使用更新形態的財務工具,善用「以房養老」找到對自己最有利的產品,才能為台灣高齡化的社會瓶頸紓困,讓不同世代享有更好的生活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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