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外國人才來台 許毓仁籲修改新創公司雇用限制

2016-11-2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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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台灣,你的人才策略在哪裡?」記者會,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左二)22日表示,將提案修法鬆綁限制,讓外籍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配偶、子女也受到保障。(陳明仁攝)

立法院「台灣,你的人才策略在哪裡?」記者會,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左二)22日表示,將提案修法鬆綁限制,讓外籍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配偶、子女也受到保障。(陳明仁攝)

由於現行法令對外籍人士來台工作限制嚴苛,大幅影響國際高階人才來台意願,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今(22)日表示,將提案修法鬆綁限制,讓外籍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配偶、子女也受到保障,並修改新創公司雇用外國人的規定,包含取消公司設立年限限制、資本額500萬元、營業額1000萬元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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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毓仁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台灣對於外籍人士的就業政策實在不友善,例如;專業外籍白領取得永久居留後,子女卻無法隨同取得永久居留,成年後必須離開台灣,導致家庭無法正常團聚生活;而伴隨來台的配偶,工作限制也非常嚴苛,即便是打工也不可以。

外籍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 配偶、子女也能連帶取得

許毓仁主張,應修《移民法》第25條,讓外籍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其配偶、子女也連帶取得永久居留權;而《就業服務法》第42條也必須一同修正,讓配偶及子女可以從事工作;另外,《移民法》第23條也應修改為,對外籍專業人士取得居留權或永久居留權者,其年滿20歲且未婚身心障礙而無法自理生活的子女,隨同取得居留。

20161122-立法院.「台灣,你的人才策略在哪裡?」記者會.由立委許毓仁主持.(陳明仁攝)
許毓仁(左二)主張,應修《移民法》第25條,讓外籍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其配偶、子女也連帶取得永久居留權;而《就業服務法》第42條也必須一同修正,讓配偶及子女可以從事工作。(陳明仁攝)

除此之外,許毓仁認為,應保障外國人申請歸化者取得國籍後,再放棄原本國籍,因此,他也主張修《國籍法》第9條,原規定申請者須先提出喪失原有國籍的證明。

應取消設立年限、資本額等限制 吸引更多人才來台

對於新創公司聘用跨國人才來台工作的法令限制,許毓仁也提出修正方向,他認為,為了吸引更多具備專業技術的外國人來台,應取消公司設立年限、資本額500萬元、營業額1000萬元、進出口總額美金100萬元的規定,並且也應取消2年相關工作經驗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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