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爭《政務人員法》主導權- 談專業之死

2019-10-1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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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主張:考試院主管權只及於稱為「公務人員」的常任文官,而政務人員並非是「公務人員」,所以不應歸考試院主管。這說出「考試院只能管常任文官」驚天駭俗,震動武林的一句話,就可宣判專業之死。(資料照,翻攝網路)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主張:考試院主管權只及於稱為「公務人員」的常任文官,而政務人員並非是「公務人員」,所以不應歸考試院主管。這說出「考試院只能管常任文官」驚天駭俗,震動武林的一句話,就可宣判專業之死。(資料照,翻攝網路)

我們常說一件事情,有兩套標準,令人難於適從,這是不好的現象。若在私部門,大老闆霸氣說了算,小職員只能忍氣吞聲屈服於底下;而在公部門,常常計畫趕不上變化,變化抵不過政務長官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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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公務體系內常任文官歷經千辛萬苦,在全國只有3%到4%錄取率的高普考試競爭中當上公務人員,想一展長才為國家及人民服務。因其有不同的職系專長,本質才識足夠,算是各個領域的優秀人才。

任公職後才發現再如何努力也拼不過靠選舉出身的政務官,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講通俗一點,政務官與漂白的黑道沒什麼兩樣。所以當考試院審查《政務人員法》草案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主張:考試院主管權只及於稱為「公務人員」的常任文官,而政務人員並非是「公務人員」,所以不應歸考試院主管。這說出「考試院只能管常任文官」驚天駭俗,震動武林的一句話,就可宣判專業之死。理由如下:

1.當民進黨政府不要「行政中立」導致專業晾一旁:去年九合一選舉結束時,因選舉期間,行政院長賴清德、總統府秘書長陳菊、駐日代表謝長廷大力輔選引發很大的爭議,多位考試委員在考試院會要求所屬銓敘部盡速推動《政務人員法》,明訂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助選等行政中立事項,以因應2020年的總統和立委選舉。其實該法案考試院已推動24年,均未能完成立法程序。馬政府時代送至立法院的《政務人員法》草案,要求政務人員應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公正對待任何團體或個人;禁止利用職權,影響他人之政治行為,或者應政黨、參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利益等。該法整體看來算是一個良法美意,建構並深化民主政治的基礎工程。當「這個政府」挑明要《政務人員法》的主導權時,擺明就是棄「行政中立」為垃圾,閹割憲法賦予考試院的法制權限。

2.肥貓酬庸條款班師回朝:行政院為何此時要與考試院爭《政務人員法》的主導權呢?不覺得有貓在裡面嗎?原來就是最近立法院院會江啟臣委員質詢蘇院長貞昌所提到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超過65歲以上的肥貓資格限制的問題,「壞事傳千里,臭事永流傳」。過去民進黨執政或在野時,均曾要求國營事業董監事年齡有一定的限制,但當再次執政後發現這些肥貓職缺薪資高的嚇人,捨不得交給專業人士來經營,為了肥貓及酬庸自己人繼續海撈下去,強勢與考試院爭解釋政務人員的主導權,這背後理由怎麼不令人噁心呢?

20190522-國民黨總召江啟臣22日於立院接受媒體聯訪。(顏麟宇攝)
江啟臣委員質詢蘇院長貞昌所提到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超過65歲以上的肥貓資格限制的問題,「壞事傳千里,臭事永流傳」。(資料照,顏麟宇攝)

3.你沒有比較對你只是比較有權力:常任文官從考試、分發、訓練、任用經過層層關卡,再逐級升遷由書記、科員、專員、科長、專門委員、司處長、主任秘書、秘書長等,從基層到高階文官熬個20到30年都不為過,可謂專業及經驗歷練非常紮實,均是國家的棟樑及資產,他們不屬於任何政黨。近20年經過幾次政黨輪替後,常任文官均已深刻體會出政黨輪替的常態性。尤其這幾年因民眾對民主政治要求日益殷切,行政中立的理念已藉由訓練內化至常任文官的公務行為,而政務官的部分卻仍是我行我素,實非政黨政治之福,所以針對《政務人員法》的爭議來說,施人事長你沒有比較對,你只是比較有權力吧了!

綜合言之,台灣社會目前存在最大危機,就是對一件事情的認定有兩套標準,造成社會價值觀念的極端化,無法找出衡平、公正、客觀的認定標準。本案《政務人員法》草案行政院此時要與考試院爭法制權,明顯是兩套標準,讓人覺得權力傲慢過了頭,等於宣判考試院專業之死。若站在「公務人員」的角度看待這樣的議題,更應冷靜思考文官制度的建立,不可因人而異。民主可貴即在於就事論事,回歸專業的討論;依法論法,莫要比權力的大小,否則傷害的是整個民主制度的深化工程,實在是可惜呀!

*作者為彰化縣基層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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