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英國台醫爭議在台發生,恐面對無理臨檢

2019-10-1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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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內政部對江牧淳(左)發出的信函引發爭議。(翻攝自江牧淳臉書)

英國內政部對江牧淳(左)發出的信函引發爭議。(翻攝自江牧淳臉書)

江牧淳醫師(台灣媒體報導時音譯為蔣穆純),台籍年輕人,任職英國利物浦地區大學醫院,父親為南台灣名醫,長期投身公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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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牧淳自幼旅居英國,日前申請英國工作簽證失敗,當地媒體廣泛報導後,英國內政部更改決定,同意繼續居留英國。

江牧淳被遣送的可能性是零

這位遠赴英國生活多年的女醫師,才剛在國外踏上醫師之路,卻因申請新簽證遭到拒絕。因為申請簽證九十天內,銀行帳戶至少要有九四五英磅(合新台幣三萬七千元),她以為月底前有即可,但英國內政部指每天都要維持這個數字。

一開始英國內政部要求立即離境的信函,讀起來讓當事者震驚。英國內政部說,若不立即離境,會被拘禁且遣送;如果沒有主動離境而被遣送,將被禁止重新入境英國,禁令可能長達十年;若沒立即出境,在英國逾期居留、罰款之外,也可能被監禁六個月。

儘管文辭恐嚇意味濃厚,但在英國移民實務上,江牧淳被遣送、監禁的可能性是零。

英國境管單位不會閒著沒事,就到她住處或工作場所抓她;她也不會因為東方臉孔而被警察盤查是否非法入境,然後被遣送;英國執法單位也不會跑到華人聚集的中餐館,針對用餐的東方客人逐一臨檢,調查是否非法居留;她也不會因為就醫時,被醫院發現違法居留,被醫院通報警察而拘捕。

因為英國執法單位沒有抓個別非法外勞的業績壓力,不用數人頭拚點數。也因為抓個別的非法外勞,浪費警力和社會經濟資源。但在江醫師原生地的台灣,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失聯外勞有權利匿名就醫

在台灣,就有失聯外勞就醫,醫院通報警察來抓人。南投一名印尼籍失聯移工五月因腹痛被送至竹山秀傳醫院後身亡,人權團體質疑醫院因為通報警察,疑似耽誤救治。對此院方澄清,醫護人員第一時間急救該名移工,但因無法確認其身分才報警,絕無延誤急救情事。醫院坦承報警,原因是身分不明,但院方不認為這是錯誤行為。

我曾在倫敦從事移民法律服務多年,常鼓勵非法居留者,不管是台灣人或來自南亞的印巴人,有病不要怕到醫院。我曾要求一對夫妻一定要到醫院做產檢,不必顧慮身分問題,因為醫師的職責在救人,不會過問患者的身分。如果移民因為身分問題而不敢到醫院,反而會成為防疫工作的漏洞。醫院不該因身分而區別對待,舉世皆然。

但在台灣,執法單位有業績壓力必須抓逃逸外勞,因此在台南市、台中市、彰化市等火車站周遭的東南亞餐館,常見警察臨檢,小吃店主們不堪其擾,敢怒不敢言。這些舊市區商業衰頹已久,多虧了外勞消費,生意逐漸復甦,現在又被執法單位嚇走了客人。

今年八月移民署會同警察機關、勞政主管機關、海巡署、調查局及憲兵指揮部等單位,大陣仗共同執行全國擴大聯合查察勤務,針對外來人口易聚集處所,清查逾期外來人口。論法,只因為東南亞餐館為外籍人士聚集處,就成為臨檢目標,這是沒有法律基礎的警察行為。

臨檢或盤查必須有足夠的依據合理懷疑有犯罪之虞,這規定清楚載明於《警察職權行使法》。試想,在歐美城市的中餐館用餐的台灣人,若常碰到警察臨檢顧客,歐美警察臨檢你,只因為你是黃皮膚,這感覺如何?蔡總統母校倫敦政經學校的羅絲貝里宿舍(Rosebery Hall),常有外籍人士聚集,依照台灣移民署標準,也是臨檢目標?

英國很早就成立歧視法,一九六○年代通過《種族關係法》(Race Relations Acts),明令因為種族、族群、膚色與國籍而區別對待,便是種族歧視。援此法律精神檢視台灣現況,移民署針對各地小吃店的臨檢行為,就是種族歧視。

沒具體理由臨檢就是歧視

合理的臨檢行為,應是根據線報,有具體的理由懷疑有不法情事。執掌相關業務者,不管是內政部或移民署,都要對反歧視法、種族議題、區域經濟整合有一定的學習與訓練。

江牧淳案,這位台灣人短暫的「非法外勞」身分,幸好並非發生在台灣。她抱怨英國移民政策所創造出的不友善環境,還得到媒體的聲援,台英兩地都為她抱不平。當台灣社會期待外國政府合理、和善地對待台灣在異地的子女時,台灣又該如何對待在自家土地上生活的別人子女?執法機關先從守法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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